您好,这个是不影响的。可以
老师好,(1)2020年申请增值税期末留抵退税时“2019年4月至申请退税前一税款所属期已抵扣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的增值税税额”是2019年4月至2020年9月份已抵扣发票的汇总吗?(2)2019年4月至申请退税前一税款所属期全部已抵扣的进项税额与(1)可以相等吗?也就是进项构成比例为100%,也是可以的吗?
老师,4月期末有留抵税额,但是2021年未给顾客开具发票被举报,罚款1000元,可以申请留抵税额退还吗
#提问#老师7月份我看着增值税及附加税申报表上第13行和第14行显示上期留抵82785.25元和进项转出82785.25,第20行期末留抵47433.62元,第32行期末未交税额-36655.7元分别表示什么意思?我八月份开了专票不含税销售345017.69元,销项税额44852.31元,问我八月份还需要再认证发票吗,能自动抵扣上期期末留抵吗?还是得申请税务局退款?
退还增量留抵税额 进项税额不足抵扣的处理: 结转下期继续抵扣或者退还增量留抵税额增量留抵税额是指与2019年3月底相比新增加的期末留抵税额。1.对于同时符合以下条件(以下称符合留抵退税条件)的纳税人,可以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退还增量留税额: (1)自2019 年4月税款所属期起,连续六个月(按季纳税的,连续两个季度)增量留抵税额均大于且第六个月增量留抵税额不低于 50万元; (2)纳税信用等级为A级或者B级; (3)申请退税前36 个月未发生骗取留抵退税、出口退税或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情形的:(4)申请退税前 36 个月未因偷税被税务机关处罚两次及以上的; 增量留底税额是跟哪一个月饼
老师好,本月申报11月增值税,销项税额是4000元,用了一张进项税额6000的专票进行抵扣勾选统计了,但是统计完又想交税,不想期末留抵税额了,我可以5000块钱做进项税额转出,剩余的1000留着2025年抵扣吗
有留抵税额,符合条件的可以不申请退税吗
现在规定的都是退税了
好的,谢谢
不客气的,麻烦动动小手给一个五星好评哟,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