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学你好 (1)发出烟叶时 借,委托加工物资10000 贷,原材料10000 (2)付加工费及增值税时 借,委托加工物资4000 借,应交税费一应增一进项680 贷,银行存款4680 (3)假设烟丝收回后直接出售,支付消费税及收回烟丝时。 借,委托加工物资6000 贷,银行存款6000 借,库存商品20000 贷,委托加工物资20000 (4)假设烟丝收回后用于继续加工卷烟,支付消费税及收回烟丝时。 借,应交税费一应交消费税6000 贷,银行存款6000 借,原材料14000 贷,委托加工物资14000
某卷烟厂委托A厂加工烟丝(消费税率30%),卷烟厂和A厂均为一般纳税人。卷烟厂提供烟叶29000元,A厂收取加工费20 000元,增值税3 200元。A厂应代扣代缴消费税,烟丝收回后的用途是用于加工甲类香烟,请作出卷烟厂的会计处理。(发出材料、支付加工费和增值税、支付代扣代缴消费税、加工的烟丝入库)
某卷烟厂委托A厂加工烟丝,卷烟厂和A厂均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卷烟厂提供原料55000元,A厂收取加工费20000元,增值税税额2600元。烟丝收回后直接用于销售。A厂应代收代缴消费税。卷烟厂应做如下会计分录:⑴发出原料时:⑵支付加工费时:⑶支付代收消费税时:⑷加工的烟丝入库时: 麻烦老师写一下分录
甲、乙卷烟厂为一般纳税人。2020年9月初,甲发出烟叶640 000元委托乙加工成烟丝。9月末,烟丝加工完毕,甲卷烟厂收回烟丝,支付加工费60 000元增值税7 800元,同时支付消费税。2020年10元,甲将收回的烟丝全部生产卷烟,共计300箱。10月份,甲将300箱的卷烟全部售出,每条不含税价20元。 1)计算甲支付烟丝的消费税2)甲卷烟厂卷烟的消费税3)甲卷烟厂2020年11月初实际上缴的消费税4)编制甲企业的会计分录 2.A卷烟厂(13%)2020年6月委托B卷烟厂(13%)加工烟丝,10日发出烟叶,成本为450 000元。25日加工完毕,A卷烟厂收回烟丝支付加工费40 000元,增值税5 200元 1)计算烟丝消费税2)编制会计分录
甲卷烟厂和乙卷烟厂均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甲卷烟厂委托乙卷烟厂加工烟丝,甲卷烟厂提供的烟叶成本为20万元。(1)甲卷烟厂向乙卷烟厂用银行存款支付不含税加工费15万元,乙卷烟厂向甲卷烟厂开出增值税专用发票。(2)甲卷烟厂用银行存款向乙卷烟厂支付代收代缴的消费税15万元。(3)甲卷烟厂收回的烟丝用于生产甲类卷烟。本月甲卷烟厂生产销售卷烟10标准箱,每条烟的不含税价格为100元。销售卷烟收到的款项存入银行。本月起初库存的委托加工收回烟丝的已纳税款为10万元,期末库存的委托加工收回烟丝的已纳税款为25万元“要求;<1>作甲卷烟厂发出烟叶、支付加工费、支付消费税、销售卷烟、抵扣烟丝已纳消费税的会计分录。<2>作出乙卷烟厂收取加工费、收取消费税的会计分录。
A卷烟厂委托B企业加工烟丝一批(属于应税消费品),发出烟叶的实际成本为10000元,支付的加工费为4000元(不含增值税),支付增值税680元,支付消费税6000元,烟丝加工完成验收入库,加工费用等已经支付。双方适用的增值税税率为13%要求:作出A卷烟厂以下业务的会计分录:(1)发出烟叶时(2)付加工费及增值税时(3)假设烟丝收回后直接出售,支付消费税及收回烟丝时。(4)假设烟丝收回后用于继续加工卷烟,支付消费税及收回烟丝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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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师,季度申报主表时打开第11栏已填写了很大金额,不是本季度实际销售额,如果申报还用把这个金额改成实际金额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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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师好!请教老师,2021年的银行的贷款收入,三年后套用桂惠贷政策获得财政贴息,为什么银行还要再向企业开具贷款服务发票?因为企业第一笔贷款利息都没有变动。这样,企业的这张费用发票对应哪一笔利息支出?
老师问一下,小规模季报时,报增值税申报表里销售收入按照开发票1%计算写还是按照3%写
2500斤除百分之二十的损耗是多少
我们公司是供货方,购买方以信用证贷款从银行直接支付给我们大部分货款后,银行给我们来了一张利息发票,贷款方不是我们,这合理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