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收入分摊,税务部门人员容易掌握按成本的话,清查难度比较大。
老师,软件产品增值税即征即退,进项划分不清的,需要按成本或者销售额的比例分摊,那如果明确了软件产品当期没有进项,是不是就不用分摊进项了?
即征即退公摊进项如何分? 例如,软件开发为一年,开三次票,一月申请退税,二月收到公摊进项发票,二月无即征即退销售,但是有一般销售收入,进项按哪个销售额来分?
六月拿到软件测试报告,进项税在纳税申报时,有一般项目和即征即退项目,企业是购进设备,再加入自己的嵌入式软件销售,那个设备的进项税项目是怎么区分?进项发票上面只有一个设备,有一款有硬件和软件备注。不懂的点是按设备上的发票来区分,还是进项发票要按销售的软硬件成本比例来区分一般项目和即征即退项目?
软件即征即退按销售收入分摊进项和按实际成本有什么区别
老师,软件即征即退的,是分不清的进项才用实际成本或者销售收入占比的方法分摊吗?假如我同时销售硬件和软件,硬件部分的进项可以确定,就不用分摊了是吗?
二者区别呢,哪种比较好呢
那肯定是现在规定最好了。
昂,没懂呢
收入和成本本来就是成比例的,无论采取哪一个总结果都应该是一样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