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您好,丙如果能取得乙开9%专票就可以可以抵扣。
现在有3家公司,分别为甲、乙、丙公司,甲公司为采购公司,是一般纳税人,乙公司是生产酒的公司(是小规模纳税人),甲公司占以公司20%的股权,丙公司是小规模纳税人,主要是销售产品,是甲公司100%控股,甲,丙公司为母子公司。 1、甲公司以委托加工方式让乙公司生产1瓶400ml酒为例,需要原材料粉3g(已知:1g粉是0.51,那一瓶酒是1.53元,加工费是8.5元,进项税额是0.20,果酒的消费税是10%) 乙公司代扣代缴的消费税=(1.53+8.5)*10%=1.003元 乙公司代扣代缴的消费税=(1.53+8.5)/(1-10%)*10%=1.11元 老师帮我看一下2种计算方式那种是正确的?
现在有3家公司,分别为甲、乙、丙公司,甲公司为采购公司,是一般纳税人,乙公司是生产酒的公司(是小规模纳税人),甲公司占以公司20%的股权,丙公司是小规模纳税人,主要是销售产品,是甲公司100%控股,甲,丙公司为母子公司。 1、甲公司以委托加工方式让乙公司生产1瓶400ml酒为例,需要原材料粉3g(已知:1g粉是0.51,那一瓶酒是1.53元,加工费是8.5元,进项税额是0.20,果酒的消费税是10%) 乙公司代扣代缴的消费税=(1.53+8.5)*10%=1.003元 乙公司代扣代缴的消费税=(1.53+8.5)/(1-10%)*10%=1.11元 老师帮我看一下2种计算方式那种是正确的?
老师,可以帮我做一个公司业务以及财务流程梳理吗?我老板现在有甲,丙2个公司,甲公司是丙公司的母公司,甲公司100%控股丙公司,而且甲,丙公司是同一个法人,还有一个乙公司,我们甲公司占20%股权,乙公司和丙公司之间没有什么联系,甲公司是一般纳税人,乙公司和丙公司都是小规模纳税人,现在几个公司主要分别负责的是,甲公司负责的是采购,乙公司负责的是加工,丙公司负责的是销售,这几个公司怎么运转能合理节省税负并且合理呢?
老师 我们是食品加工企业 简称丙。甲是合作社是个一般纳税人 乙 丙也是一般纳税人 乙从甲公司购进免税的蔬菜卖给丙公司,丙公司加工成凉菜卖给客户,那么丙公司从乙公司购进的免税蔬菜能否抵扣?
35.甲食品厂本年7月从乙农副产品批发厂购入鲜鸡肉一批用于生产火腿,取得的乙农副产品批发厂开具的增值税普通发票上注明的价款为20000元,另支付给丙运输公司(一般纳税人)运费,取得的丙运输公司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价款为1000元。则该业甲食品加工厂可以抵扣的进项税为(()元。4.0B.100C.1890D.2100
如果乙给丙开的是免税的普票就不能抵扣吗?
原因是什么呢?
您好,一般只有销售自产农产品(乙从甲,甲开)可以开免税普票抵扣9%或者自己收购农产品自开9%收购普通发票才能抵扣;除此外要抵扣必须专票。
老师。从事蔬菜批发、零售的纳税人销售的蔬菜免征增值税。
甲开给乙免税的蔬菜是普票,乙开给丙能开免税的普票吗?
您好,批发零售环节农产品免增值税,不论开啥票,进项不能抵扣。增值税原理,销售方不征税,购进方不能扣。具体情况明确后丙扣不了。老师建议仅供你参考,你咨询12366核实,按照当地税务局的要求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