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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地产企业还没有正式开销售发票,按预收款预缴的增值税,每月报税时除了填写《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附列资料(四)(税额抵减情况表)》,申报时是不是还要填写在申报表主表第28栏①分次预缴税额栏次?还是等到开正式发票给业主时,即有销售额时再填写增值税纳税申报表(主表)第28栏?

2022-03-13 11:50
答疑老师

齐红老师

职称:注册会计师;财税讲师

免费咨询老师(3分钟内极速解答)
2022-03-13 11:53

同学你好,很高兴为你解答,你的理解是正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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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账用户8343 追问 2022-03-13 11:54

主表28栏,是什么时候填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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齐红老师 解答 2022-03-13 13:41

只要是预交了增值税 就需要填写的 和附表四一起填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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