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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

甲公司与某税务师事务所签订长期税收筹划合同。该公司 年度发生业务招待费100万元。已知该公司全年销售收入(包括主营业务收入、其他业务收入和视同销售收入)3000万元。 根据税务师事务所的建议,甲公司在申报前将业务招待费中的90万元原始凭证撤出,找到有业务往来的酒店、度假村、会议中心,花5万元购买金额90万元的会议费发票,并制作会议内容、预算等原始凭证,将95万元并入当期管理费用、销售费用中以会议费形式列支。

2022-03-03 10:34
答疑老师

齐红老师

职称:注册会计师;财税讲师

免费咨询老师(3分钟内极速解答)
2022-03-03 10:45

你好,题目的具体要求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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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账用户5340 追问 2022-03-03 10:57

1.根据企业实际情况,应纳税所得额调整分析? 2.根据税务师事务所的建议、应纳税所得额 调整分析? 3.你的结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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齐红老师 解答 2022-03-03 11:15

1、根据企业实际情况,业务招待费可以税前扣除的金额=3000*0.005=15,低于实际发生额的60%(100*60%=60),那么企业应纳税调增100-15=85 2、根据税务师事务所的建议,企业账面显示业务招待费10万元,10*60%=6,3000*0.005=15,业务招待费应纳税调增10-6=4,再加上购买发票的5万,共影响应纳税所得额9万 3、我的结论:从结果看,这种做法降低了税负,但实质上,构成了偷税行为,企业虚构会议费开支,违反了税收管理规定,采取隐瞒和欺骗的手段进行账务处理和申报,属于偷税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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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题目的具体要求是什么?
2022-03-03
您好,计算过程如下 广告费限额=(5200+800)*15%=900不调整 招待费限额1=200*60%=120,限额2=(5200+800)*0.005=30调增170万元 残疾人工资调减50万元 捐赠限额=100*12%=12调增44万元 应纳税所得额=100+170-50+44=264 应纳税额=264*25%=66
2022-06-13
您好,计算过程如下 广告费限额=(5200+800)*15%=900不调整 招待费限额1=200*60%=120,限额2=(5200+800)*0.005=30调增170万元 残疾人工资调减50万元 捐赠限额=100*12%=12调增44万元 应纳税所得额=100+170-50+44=264 应纳税额=264*25%=66
2022-06-13
你好,捐赠这里不应该直接捐赠,应该通过政府或者是公益性基金去捐赠,这样子的话就可以在税前扣除。
2021-12-16
您好,把完整的题目发过来吧
2022-06-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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