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
Q

老师,土地资源使用税,是什么时候缴纳

2022-01-07 08:54
答疑老师

齐红老师

职称:注册会计师;财税讲师

免费咨询老师(3分钟内极速解答)
2022-01-07 08:57

您好,学员,土地使用税自取得土地使用权开始缴纳,每年缴纳一次。 土地使用税以土地使用证确认的面积为计税依据。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土地使用税暂行条例》第四条规定,城镇土地使用税采用定额税率,即采用有幅度的差别税额,按大、中、小城市和县城、建制镇、工矿区分别规定每平方米土地使用税年应纳税额。具体标准如下: (一)大城市1.5元至30元; (二)中等城市1.2元至24元; (三)小城市0.9元至18元; (四)县城、建制镇、工矿区0.6元至12元。

头像
快账用户7033 追问 2022-01-07 08:58

缴款的时间,是取得房产证还是以啥为依据呢

头像
快账用户7033 追问 2022-01-07 09:00

这是最新的法律规定吗

头像
齐红老师 解答 2022-01-07 09:03

一、新征用的土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土地使用税暂行条例》第九条的规定:  新征用的土地,依照下列规定缴纳土地使用税:   (一)征用的耕地,自批准征用之日起满1年时开始缴纳土地使用税;   (二)征用的非耕地,自批准征用次月起缴纳土地使用税。  二、有偿取得土地使用权   1.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有关政策的通知》(财税〔2006〕186号)第二条的规定:   关于有偿取得土地使用权城镇土地使用税纳税义务发生时间问题   以出让或转让方式有偿取得土地使用权的,应由受让方从合同约定交付土地时间的次月起缴纳城镇土地使用税;合同未约定交付土地时间的,由受让方从合同签订的次月起缴纳城镇土地使用税。   2.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通过招拍挂方式取得土地缴纳城镇土地使用税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4年第74号)的规定:   对以招标、拍卖、挂牌方式取得土地的城镇土地使用税问题公告如下:通过招标、拍卖、挂牌方式取得的建设用地,不属于新征用的耕地,纳税人应按照《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有关政策的通知》(财税〔2006〕186号)第二条规定,从合同约定交付土地时间的次月起缴纳城镇土地使用税;合同未约定交付土地时间的,从合同签订的次月起缴纳城镇土地使用税。 三、新购置房屋所占用土地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有关政策规定的通知》(国税发[2003]89号)第二条的规定   关于确定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纳税义务发生时间问题:   (一)购置新建商品房,自房屋交付使用之次月起计征房产税和城镇土地使用税。   (二)购置存量房,自办理房屋权属转移、变更登记手续,房地产权属登记机关签发房屋权属证书之次月起计征房产税和城镇土地使用税。   (三)出租、出借房产,自交付出租、出借房产之次月起计征房产税和城镇土地使用税。

还没有符合您的答案?立即在线咨询老师 免费咨询老师
咨询
相关问题讨论
您好,学员,土地使用税自取得土地使用权开始缴纳,每年缴纳一次。 土地使用税以土地使用证确认的面积为计税依据。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土地使用税暂行条例》第四条规定,城镇土地使用税采用定额税率,即采用有幅度的差别税额,按大、中、小城市和县城、建制镇、工矿区分别规定每平方米土地使用税年应纳税额。具体标准如下: (一)大城市1.5元至30元; (二)中等城市1.2元至24元; (三)小城市0.9元至18元; (四)县城、建制镇、工矿区0.6元至12元。
2022-01-07
同学,你好 以出让或转让方式有偿取得土地使用权的,应由受让方从合同约定交付土地时间的次月起缴纳城镇土地使用税;合同未约定交付土地时间的,由受让方从合同签订的次月起缴纳城镇土地使用税。
2024-04-13
土地增值税是按开发项目交纳,分为预交和汇算清缴 开发的时候缴纳然后卖房的时候也得交 最后清盘的时候汇算清缴
2022-02-11
你好 土地用途纳税义务发生时间纳税人购置新建商品房自房屋交付使用之次月起购置存量房自办理房屋权属转移、变更登记手续,房地产权属登记机关签发房屋权属证书之次月起纳税人出租、出借房产自交付出租、出借房产之次月起以出让或转让方式有偿取得土地使用权的应由受让方从合同约定交付土地时间的次月起缴纳;合同未约定交付时间的,由受让方从合同签订的次月起缴纳纳税人新征用的耕地自批准征用之日起满1年时开始缴纳纳税人新征用的非耕地自批准征用次月起缴纳
2020-10-25
房地产开发企业应自取得建造商品房用地土地使用权的次月起按规定缴纳城镇土地使用税。 都卖出去之后结束
2023-03-10
相关问题
相关资讯

领取会员

亲爱的学员你好,微信扫码加老师领取会员账号,免费学习课程及提问!

微信扫码加老师开通会员

在线提问累计解决68456个问题

齐红老师 | 官方答疑老师

职称:注册会计师,税务师

亲爱的学员你好,我是来自快账的齐红老师,很高兴为你服务,请问有什么可以帮助你的吗?

您的问题已提交成功,老师正在解答~

微信扫描下方的小程序码,可方便地进行更多提问!

会计问小程序

该手机号码已注册,可微信扫描下方的小程序进行提问
会计问小程序
会计问小程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