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 有一定风险,要备案的
成立分公司时没有在总公司所在地税务局备案,平时和年度所得税汇算清缴也是各做各的这样有风险吗
老师 请问哈 总公司在上海,分公司在成都,今年还未办理汇总缴纳所得税,预计在年末的时候 在去税务局备案,如果总公司在上海已经缴纳了所得税,分公司在成都也缴纳了 所得税,去税务局办理备案后,这个已缴纳部分 怎么处理了?
老师,就是如果成立分公司时没有在总公司所在地税务局备案,平时和年度所得税汇算清缴也是各做各的(总分公司都是独立核算的备过案),这样也有风险吧
总公司和分公司怎么缴纳企业所得税,需要各自在税务局备案,年度汇算清缴时把分公司的账务合并到总公司合并缴纳企业所得税吗
就是我们公司去年11月新办理一家分公司,当时未办理备案,四季度各自预缴了企业所得税,这个月刚刚备案,那还能汇总汇算清缴吗?
老师母公司购买子公司之前,子公司所有者是A,购买后变成了母公司,再子公司账面要怎么体现,分录麻烦写下
您好,个税申报个人承担保险除了大病10元不可以抵扣其余都可以抵扣对吗?比如说个人承担保险总共522.3那么可以抵扣部分就是512.3对吗
口问答详情235600后5次对话问题结束老师,小规模公司,2024年12月份开了专票35万,全额征税,当时12月份也计提附加税,借:税金及附加,贷:应交税费-城建、教育、地方。2025年1月发生销售退回15万冲红,导致退回附加税,2024年12月份已经正常计提。2025年1月份收到退回附加税款,借:银行贷:应交税费-城建、教育、地方教育。发生销售退回导致出现多计提的附加税,→借:应交税费-城建、教育、地方教育贷:税金及附加。按你这种情况处理,就会导致2025年第一个季度利润表“税金及附加”出现负数,申报时无法提交。我就是这么处理的,无法申报,还有什么方法处理会计分录?详细正确处理:2024年12月计提,借:税金及附加贷:应交税费-城建、教育、地方教育。2025年1月收到退回附加税款→借:银行贷:应交税费→城建、教育、地方教育,结转→借:应交税费-城建、教育、地方教育贷: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老师,是不是这样做会计分录?对吗?
通常说的税前工资里的这个税是指社保公积金还有个税然后还有什么呢?
老师,小规模公司,2024年12月份开了专票35万,全额征税,当时12月份也计提附加税,借:税金及附加,贷:应交税费-城建、教育、地方。2025年1月发生销售退回15万冲红,导致退回附加税,2024年12月份已经正常计提。2025年1月份收到退回附加税款,借:银行贷:应交税费-城建、教育、地方教育。发生销售退回导致出现多计提的附加税,→借:应交税费-城建、教育、地方教育贷:税金及附加。按你这种情况处理,就会导致2025年第一个季度利润表“税金及附加”出现负数,申报时无法提交。我就是这么处理的,无法申报,还有什么方法处理会计分录?
老师,母公司在购买日购买子公司,这个时候子公司账面上有自己的所有者权益,比如账上股本10,资本公积10,盈余公积10,母公司购买子公司花了50元,这个时候母公司做账借长投50贷银行50,子公司账借银行50,贷实收资本50,和子公司原来账面怎么做处理呢(子公司原账面股本10,资本公积10,盈余公积10)
餐饮企业可以提供培训服务,并开具培训费发票吗?
老师,小规模公司,2024年12月份开了专票35万,全额征税,当时12月份也计提附加税,借:税金及附加,贷:应交税费-城建、教育、地方。2025年1月发生销售退回15万冲红,导致退回附加税,1、收到退回附加税款,借:银行贷:应交税费-城建、教育、地方教育。发生销售退回导致出现多计提的附加税,还跨年度了→借:应交税费-城建、教育、地方教育贷: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我们是小规模小企业会计准则,这样会计分录对不对??不是很明白,你直接会计分录给我就行
1000-50=950怎么来的应计提折旧额=1 000-50=950(万元)
25年1月的个税申报过扣完个税了,现在可以更正作废重新申报1月份的个税吗?交的个税会退到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