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
Q

合同的开工日期是2021年4月10日,竣工日期是2021年8月30日,但给对方的发票还没开完,前一个会计把合同金额和合同日期终止到了2021年8月30日,现在我要开票(因为合同的总金额还没开完)我的跨区域涉税事项报告表该如何填?合同有效期止那我能填到2021年12月31日吗?我的合同只有竣工日期没有合同有效期。

2021-09-08 11:17
答疑老师

齐红老师

职称:注册会计师;财税讲师

免费咨询老师(3分钟内极速解答)
2021-09-08 11:20

合同有效期止就填合同的竣工日期

头像
快账用户8926 追问 2021-09-08 11:25

那我的工程确实已竣工,但我的发票还没有开完?那我的涉税事项报告表该如何填?

头像
齐红老师 解答 2021-09-08 11:27

抱歉,这个请咨询一下12366,或者当地税务专管员

还没有符合您的答案?立即在线咨询老师 免费咨询老师
咨询
相关问题讨论
合同有效期止就填合同的竣工日期
2021-09-08
同学,你好 合同有效期填2021年12月31日
2021-10-26
同学你好 现在申请就写10月份的日期
2020-10-09
首先,对于是否需要填写跨区域涉税事项报告表,这主要取决于纳税人的经营活动是否涉及跨地区或跨省(市、区)的业务。如果建筑服务车位安装的项目位于纳税人的注册地之外的其他地区,那么在进行相关税务活动前,通常需要填报跨区域涉税事项报告表。 其次,关于合同有效起止日期的填写,应如实填写合同的实际有效起止日期,即使这些日期属于之前的年度。合同日期是税务部门核查的重要依据,因此不应随意更改或省略。 对于同一公司的三个不同项目地的合同,如果每个项目地都涉及跨地区经营,那么通常需要对每个项目分别填报跨区域涉税事项报告表。这是因为每个项目地的税务政策和规定可能有所不同,需要分别进行报告和预缴。 关于合同金额20万只开10万发票的问题,这取决于合同的具体条款和双方的约定。如果合同允许分阶段开票和收款,那么可以先开10万的发票。但需要注意的是,发票金额应与实际的税务预缴金额相匹配,避免出现税务风险。 至于开票流程,通常需要先填报跨区域涉税事项报告表,然后进行预缴税款,最后开具发票。预缴税款通常是基于当期开票金额进行的,而不是合同总金额。。
2024-03-25
你好,过了合同期继续用工视同继续存在劳动关系
2021-12-09
相关问题
相关资讯

热门问答 更多>

领取会员

亲爱的学员你好,微信扫码加老师领取会员账号,免费学习课程及提问!

微信扫码加老师开通会员

在线提问累计解决68456个问题

齐红老师 | 官方答疑老师

职称:注册会计师,税务师

亲爱的学员你好,我是来自快账的齐红老师,很高兴为你服务,请问有什么可以帮助你的吗?

您的问题已提交成功,老师正在解答~

微信扫描下方的小程序码,可方便地进行更多提问!

会计问小程序

该手机号码已注册,可微信扫描下方的小程序进行提问
会计问小程序
会计问小程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