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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师好,日常居民服务,不能抵扣进项税额,但为什么又可以低扣进项加计扣除15%

2021-08-09 18:12
答疑老师

齐红老师

职称:注册会计师;财税讲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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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08-09 18:13

你好 这个是生活服务 这个是有文件规定可以加计扣除的 ; 而 比如 一般纳税人收到居民服务 是不能抵扣的; 这个是2016年26好财税文件有规定的‘ ’ 购进的贷款服务、餐饮服务、居民日常服务和娱乐服务不得抵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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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账用户8683 追问 2021-08-09 18:16

老师,分不清啊。这个日常居民服务有点矛盾,有点懵,分不清那些可以加计15%扣除,那些即不能低进项又不能加计扣除15%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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齐红老师 解答 2021-08-09 18:19

你好  自己没事多 去关注下财税文件。 这个  文件规定是两个不同政策文件规定的;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19年第87号    现就生活性服务业增值税加计抵减有关政策公告如下:    一、2019年10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允许生活性服务业纳税人按照当期可抵扣进项税额加计15%,抵减应纳税额(以下称加计抵减15%政策)。    二、本公告所称生活性服务业纳税人,是指提供生活服务取得的销售额占全部销售额的比重超过50%的纳税人。生活服务的具体范围按照《销售服务、无形资产、不动产注释》(财税〔2016〕36号印发)执行。    2019年9月30日前设立的纳税人,自2018年10月至2019年9月期间的销售额(经营期不满12个月的,按照实际经营期的销售额)符合上述规定条件的,自2019年10月1日起适用加计抵减15%政策。    2019年10月1日后设立的纳税人,自设立之日起3个月的销售额符合上述规定条件的,自登记为一般纳税人之日起适用加计抵减15%政策。    纳税人确定适用加计抵减15%政策后,当年内不再调整,以后年度是否适用,根据上年度销售额计算确定。    三、生活性服务业纳税人应按照当期可抵扣进项税额的15%计提当期加计抵减额。按照现行规定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的进项税额,不得计提加计抵减额;已按照15%计提加计抵减额的进项税额,按规定作进项税额转出的,应在进项税额转出当期,相应调减加计抵减额。计算公式如下:    当期计提加计抵减额=当期可抵扣进项税额×15%    当期可抵减加计抵减额=上期末加计抵减额余额%2B当期计提加计抵减额-当期调减加计抵减额    四、纳税人适用加计抵减政策的其他有关事项,按照《关于深化增值税改革有关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 海关总署公告2019年第39号)等有关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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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账用户8683 追问 2021-08-09 18:34

哦,好的,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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齐红老师 解答 2021-08-09 18:35

没事的,希望能帮到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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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 这个是生活服务 这个是有文件规定可以加计扣除的 ; 而 比如 一般纳税人收到居民服务 是不能抵扣的; 这个是2016年26好财税文件有规定的‘ ’ 购进的贷款服务、餐饮服务、居民日常服务和娱乐服务不得抵扣
2021-08-09
这个加计扣除指的是它是属于生活服务业,他取得的进项税额可以享受。
2022-10-26
你好,他们买来的不可以抵扣,但是如果他是销售方案,他们需要交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的进项可以加计扣除。
2020-10-24
如果你销售出去的餐饮服务,你有进项可以抵扣,这个进项可以加计扣除,它是这个意思, 但是你取得的餐饮的进项发票是不允许抵扣的
2023-10-31
那是对不同纳税人说的 A公司是做研发的,他收到餐饮发票和娱乐发票进项不能抵扣 B公司是做餐饮的,他收到蔬菜,食品的发票可以抵扣,且能加计抵减。如果B公司收到餐饮发票一样不能抵扣
2020-10-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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