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学你好 有判决书不用开发票的
问题一:老师我想问一下房租合同如果因为支付逾期支付给对方的违约金对方也是需要给我们开发票的对吗?开的类目也是和给我们开租赁费发票开到一起,一样的类目,专票的话我们也是可以正常抵扣对吧? 问题二:老师比如我们房租合同提前解约支付的违约金,对方也需要给我们开发票,开的类目也是和租赁费金额加在一起开,进项可以正常抵扣对吗? 以上两种情况的分录为:借:管理费用-房租租赁费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 贷:银行存款对吗? 问题三:如果我们公司签约艺人,签订的是艺人合同,那是不是就可以不给对方上社保,对方需要给我们开发票,我们需要给他代缴个人所得税,就是属于劳务合同类型啦对吗?
保险公司代交车船税,开具的发票价税合计金额只是商业险和交强险的金额,在发票备注栏写上车船税多少,备注栏合计金额等于我公司公户付给保险公司的保险款!1、我们以价税合计金额入账还是以备注栏的加上车船税的合计金额入账呢?我觉得要去税务局打车船税的完税凭证才能入账吧?2、保险公司开具的发票为什么盖中间呢?对方回答一直这么盖,难道保险公司开具发票的盖章位置和我们平时的票据不同,还是因为备注栏有合计金额,税务局准许这么盖章,我理解的是盖右下角,求老师解答
我们公司有个经济纠纷胜诉,对方公司把前欠货款、我们代付的受理费、保全费一起转回来,但律师要我以到账金额开具销售发票过去,是不合理的吧。有小伙伴可以解答一下吗?
老师您好,请问一下公司之前付过一笔20w的推广费,对方发票也已开具,但最终因为推广效果不佳故结束合作,对方想往私户转剩余款,那请问这个动作对他们是有什么好处呢?常理来说不应该直接原路退回我们打款的对公账户吗,发票已全额开具了的话
老师,你好,我们公司是做保险代理业务的,主要做雇主责任险这块。2021年9月我们公司接了一个单,总保费是129630元,这笔款是公对公转的,就是被保险公司的公账转到我们公司的公账,但是我们收到的这笔保费,其中有86820元是要付给保险公司(人保)的,被保险公司要求开专票,我们公司开了41034元给被保险公司,保险公司(人保)开了86820元给被保险公司,但是由于付保险公司(人保)的保费是我们公司转过去的,所以被保险公司不接受人保给他们开的专票,要求我们公司开具,因为钱是我们公司的公账收的,但是由于这个事情到现在才来处理,导致要多交很多税,所以老板不太愿意,请问有什么好的办法处理这个事情呢?可以不用多交这么多税?然后还有个问题,像我们公司这种业务,可不可以选择差额征收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