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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师你好,去年第四季度开始向个人租入办公室做办公使用,对方一直没给我们开发票,现在让对方给我们开发票,发票的金额会包含去年第四季度的房租,去年没有计提房租费,我可以认为这是不重要的差错,不采用追溯重溯法更改去年的报表,而直接在今年当期进行更正吗?

2021-03-30 20:56
答疑老师

齐红老师

职称:注册会计师;财税讲师

免费咨询老师(3分钟内极速解答)
2021-03-30 21:06

同学你好,建议直接做为今年的费用入账就行了,不用更正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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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账用户5893 追问 2021-03-30 21:10

老师,对方去开发票,会注明发票的起始日期吗?可以不注明起始日期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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齐红老师 解答 2021-03-30 21:13

同学你好,对方去开发票,一般情况下,会注明租赁起始日期的,也可以不注明起始日期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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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账用户5893 追问 2021-03-30 21:14

老师,那如果直接计入到今年的费用,是不是不要注明起始日期比较好一点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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齐红老师 解答 2021-03-30 21:23

同学你好,是的,你理解正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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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问题讨论
同学你好,建议直接做为今年的费用入账就行了,不用更正的。
2021-03-30
这个都是备注时间的 你坐到今年没法抵扣去年的所得税了
2021-03-23
您好。管理费用也是总成本的里面
2021-10-28
您好,权责发生制,我们不能把这个租赁入在25年,还是得申报在24年, 以下是政策 1、关于取得跨期发票涉税处理。   《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九条规定,企业应纳税所得额的计算,以权责发生制为原则,属于当期的收入和费用,不论款项是否收付,均作为当期的收入和费用;不属于当期的收入和费用,即使款项已经在当期收付,均不作为当期的收入和费用。本条例和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另有规定的除外。    2.关于企业提供有效凭证时间问题。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所得税若干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1年第34号)规定,企业当年度实际发生的相关成本、费用,由于各种原因未能及时取得该成本、费用的有效凭证,企业在预缴季度所得税时,可暂按账面发生金额进行核算;但在汇算清缴时,应补充提供该成本、费用的有效凭证。   依据上述规定,企业取得以前年度发票,不允许作当期费用税前扣除。    3.、关于取得跨期发票会计处理。   《企业会计准则第28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2006)》规定,前期差错通常包括计算错误、应用会计政策错误、疏忽或曲解事实以及舞弊产生的影响以及存货、固定资产盘盈等。    第十二条规定,企业应当采用追溯重述法更正重要的前期差错,但确定前期差错累积
2025-03-07
按照实际金额你这边再补做房租收入就行了,之前的报表不用更改,你补做的当期会把税给补交了的,这么多钱不应该支付现金,不合理,股东给钱给公司可以做实收资本也可以做其他应付款
2021-04-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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