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学你好 增值税按照3%小规模,一般纳税人2% 土地增值税你问的是预交吗?
老师你好 我们是房地产开发公司。(都要预缴哪些税费) 有2016年4.30之前的项目 采取的简易征收 5%,请问预缴增值税 按几个点 ,土地增值税怎么交? 还有即将要建的项目, 是不是要采用一般计税方法,增值税该怎么预交?
老师你好,我们公司是房地产企业,采用增值税预缴的方式,就是11月只做计提预缴增值税的账,12月缴纳11月计提的预缴增值税并做账,现在12月要进行11月的重点税源申报,其中增值税有一项要求填写“本期就地缴纳的税款”,那这一项应该怎么填呢?是填计提但未缴纳的11月当月的预缴增值税款,还是填11月实际缴纳的10月计提的预缴税款呢?
老师,请问建筑行业之前增值税地方预缴的税款有留抵的(留抵的是一般计税项目税款),现在我开了简易计税的项目,那么之前留抵的增值税可以用来抵减这次需要缴纳的税款么,现在要纳税的项目是在公司所在地,不需要预缴,直接征期申报就行
想请问老师,应交税费-增值税科目明细下:进项税、销项税、转出未交增值税、未交增值税、简易计税、预缴增值税这几个科目本期借贷均有发生,那他们互相之间怎么抵减呢,就是计算总的本期应交增值税还有本期已交增值税,比如要用销项减进项,但是其他科目我搞不太清楚哪个减去哪个?
1.简答题宏大房地产开发公司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本月销售自行开发的空中花园小区楼盘,适用一般计税方法,增值税税率9%(土地系2016年4月以前取得)。本月有关销售楼盘的业务如下:(1)采用预收款方式销售商品房,预收房款4360000元存入银行,预收款按照3%的预征率预交增值税;(2)采用现款交易方式销售已办理入住的商品房,取得房款6540000元存入银行,已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该商品房实际成本5800000元;(3)开发空中花园小区项目支付土地出让金3270000元,可供出售建筑面积6000平方米,本月销售建筑面积2000平方米。相关会计分录
老师,季度申报主表时打开第11栏已填写了很大金额,不是本季度实际销售额,如果申报还用把这个金额改成实际金额吗?
初会报完名,交完费,发现电子邮件错了个数字,有事吗
初级会计缴费成功后发现学历和学位信息没有填,有影响吗
新开业公司资产总额为0,税务申报不能通过要怎么处理
老师好!请教老师,2021年的银行的贷款收入,三年后套用桂惠贷政策获得财政贴息,为什么银行还要再向企业开具贷款服务发票?因为企业第一笔贷款利息都没有变动。这样,企业的这张费用发票对应哪一笔利息支出?
老师问一下,小规模季报时,报增值税申报表里销售收入按照开发票1%计算写还是按照3%写
2500斤除百分之二十的损耗是多少
我们公司是供货方,购买方以信用证贷款从银行直接支付给我们大部分货款后,银行给我们来了一张利息发票,贷款方不是我们,这合理吗
资料一:2×20年12月31日,甲公司以银行存款15000万元购人一栋写字楼供行政管理部门使用。该写字楼预计使用年限为20年,预计净残值为0,采用年限平均法计提折旧。资料二:2×21年12月31日,甲公司将写字楼出租给乙公司并办妥相关手续,租赁期为3年,年租金为800万元。甲公司对出租的写字楼采用成本模式进行后续计量,该写字楼的预计使用年限、预计净残值和折旧方法与固定资产相同。资料三:2×22年12月31日,甲公司收到当年租金,存人银行。经减值测试,该写字楼可收回13200资料四:由于甲公司所在城市存在活跃的房地产市场,该写字楼的公允价值能够持续可靠地取得,2×23年1月1日甲公司决定将投资性房地产的计量模式从成本模式变更为公允价值模式,当日该写字楼的公允价值为13280万元。资料五:2×23年6月30日,该写宇楼的公允价值为13340万元。甲公司按净利润的10%提取盈余公积,不考虑相关税费等其他因素。要求(6)编制2×23年6月30日甲公司确认公允价值变动的会计分录。
资料一:2×20年12月31日,甲公司以银行存款15000万元购人一栋写字楼供行政管理部门使用。该写字楼预计使用年限为20年,预计净残值为0,采用年限平均法计提折旧。资料二:2×21年12月31日,甲公司将写字楼出租给乙公司并办妥相关手续,租赁期为3年,年租金为800万元。甲公司对出租的写字楼采用成本模式进行后续计量,该写字楼的预计使用年限、预计净残值和折旧方法与固定资产相同。资料三:2×22年12月31日,甲公司收到当年租金,存人银行。经减值测试,该写字楼的可回收金额13200资料四:由于甲公司所在城市存在活跃的房地产市场,该写字楼的公允价值能够持续可靠地取得,2×23年1月1日甲公司决定将投资性房地产的计量模式从成本模式变更为公允价值模式,当日该写字楼的公允价值为13280万元。资料五:2×23年6月30日,该写宇楼的公允价值为13340万元。甲公司按净利润的10%提取盈余公积,不考虑相关税费等其他因素。要求4)计算22年12月31日甲公司应为该投房地产计提的减值损失金额,并编制甲公司确认租金、计提折旧和计提减值的会计分录。(S)编制23年1月1日甲公司变更投房计量模式的分录
是的 麻烦老师回答预缴增值税全面些
一、增值税预缴 (一)一般纳税人采取预收款方式销售自行开发的房地产项目,应在收到预收款时按照3%的预征率缴纳增值税。应预缴的税款=预收款÷(1%2B适用税率或征收率)×3% 适用一般计税方法计税的,按照11%的适用税率计算;适用简易计税方法计税的,按照5%的征收率计算。 一般纳税人应在取得预收款的次月申报期向主管税务机关预交税款 (二)预收款包括分期取得的预收款(首付款%2B按揭%2B尾款)、全款取得的预收款。定金属于预收款。 诚意金、认筹金和订金不属于预收款,但是合同成立且用于抵房款时,应当依法预缴或者申报增值税。 部分税务机关对诚意金等有更加细致的规定。例如,房地产开发企业以订金、意向金、诚意金、认筹金等各种名目向购房人收入的款项不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均属于预收款性质,应按规定预缴增值税;1、收取的款项不超过5万元(含5万元);2、收取的款项从收取之日起3个月内退还给购房人。 注:房地产开发企业在收到预收款时,根据《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有关税收征收管理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2016年第23号)附件《商品和服务税收分类与编码(试行)》中的分类编码调整,纳税人应将增值税税控开票软件升级到最新版本(V2.0.11) 增加6“未发生销售行为的不征税项目”,用于纳税人收取款项但未发生销售货物、应税劳务、服务、无形资产或不动产的情形,下设602“销售自行开发的房地产项目预收款” 使用未发生销售行为的不征税项目编码,发票税率栏应填不征税,不得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二、增值税预缴的地点 房地产开发企业中的一般纳税人销售房地产老项目,适用一般计税方法计税的,应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按照3%的预征率在不动产所在地预缴税款后,向机构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进行纳税申报。 三、其他税种预缴的规定 (一)土地增值税规定,纳税人转让房地产的土地增值税应税收入不含增值税。适用增值税一般计税方法的纳税人,其转让房地产的土地增值税应纳税收入不含增值税销项税额;适用简易计税方法的纳税人,其转让房地产的土地增值税应纳税收入不含增值税应纳税额。 为了方便纳税人,简化土地增值税预征税款计算,房地产开发企业采取预收款方式销售自行开发的房地产项目的,可按照以下方法计算土地增值税预征计税依据;土地增值税预征的计税依据=预收款-应预缴增值税税款 例如,一般纳税人采取一般计税方法,预收款1000万,土地增值税预征率为2%,按照税法规定,预缴土地增值税为【1000-1000/(1%2B11)*3%】*2%=19.46 而非1000/(1%2B11%)*2%=18.02 (二)企业所得税规定,企业通过正式签订房地产销售合同或者预售合同所取得的收入,应确认为销售收入的实现。 注:企业所得税预缴时,部分税务机关明确按照不含税收入。例如,房企的预收账款111万(含税),按预计毛利预交企业所得税时,时按100计算20%,还是111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