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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61042802|按月纳税的月销售额或营业额不超过10万元缴纳义务人免征教育费附加|《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扩大有关政府性基金免征范围的通知》 财税〔2016〕12号第一条| 这种适用我们一般纳税人性质公司使用吗子建筑劳务公司一般纳税人适用免征教育费附加和地方教育附加吗

2020-11-12 12:31
答疑老师

齐红老师

职称:注册会计师;财税讲师

免费咨询老师(3分钟内极速解答)
2020-11-12 12:32

你好,同学,不适用,只适用于小规模纳税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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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账用户6699 追问 2020-11-12 12:34

那我公司5.6.7.8月申报都减免了会怎样呢,后期要调账调增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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齐红老师 解答 2020-11-12 12:39

你好,同学要及时向税务机关办理补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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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账用户6699 追问 2020-11-12 12:40

在12月申报的时候去补缴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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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账用户6699 追问 2020-11-12 12:41

9月份10月份申报的时候未减免申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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齐红老师 解答 2020-11-12 12:43

现在就可以去补缴,晚一天就多一天滞纳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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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账用户6699 追问 2020-11-12 12:45

确定吗,只有小规模的才有这个政策吗,我怕一有问题我就完了,是前任会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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齐红老师 解答 2020-11-12 12:48

根据《税务总局关于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政策有关征管问题的公告》规定:小规模纳税人发生增值税应税销售行为,合计月销售额未超过10万元(以1个季度为1个纳税期的,季度销售额未超过30万元,下同)的,免征增值税。 将免征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水利建设基金的范围,由现行按月纳税的月销售额或营业额不超过3万元(按季度纳税的季度销售额或营业额不超过9万元)的缴纳义务人,扩大到按月纳税的月销售额或营业额不超过10万元(按季度纳税的季度销售额或营业额不超过30万元)的缴纳义务人。 两个政策结合起来看,就是小规模才能享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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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账用户6699 追问 2020-11-12 12:57

一般 纳税人也适用的 我问了别的老师,老师你这样我差点出错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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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账用户6699 追问 2020-11-12 13:00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扩大有关政府性基金免征范围的通知 财税〔2016〕12号 全文有效 成文日期:2016-1-29 . 打印本页 字体: 【大】 【中】 【小】 教育部、水利部,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务局:   经国务院批准,现将扩大政府性基金免征范围的有关政策通知如下:   一、将免征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水利建设基金的范围,由现行按月纳税的月销售额或营业额不超过3万元(按季度纳税的季度销售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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齐红老师 解答 2020-11-12 13:00

这两个政策,说的已经很明确了,小规模纳税人适用,你觉得别的老师说的对,你就按照别的老师说的吧,老师把政策已经给你列示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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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账用户6699 追问 2020-11-12 13:02

你的政策编码是多少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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齐红老师 解答 2020-11-12 13:09

老师又看了一下,刚才老师理解的有点问题,老师表示歉意,可以用于一般纳税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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