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学您好,您具体是什么情况不享受的
我们公司是一般纳税人,在7月份的时候可以享受15%的进项税额加计扣除,但是当时之前的会计没有申请,按没有享受加计扣除申报的增值税,在8月份的时候去申请了加计扣除,所以在8月份,形成了一千多的进项留抵税额 这个一千多我该如何账务处理呢?
请问一下,员工11月份签的买房合同,我发10月份工资时可以享受附加扣除吗?还是发11月份工资时?
老师我们进项税可以加计扣除,1至7月份我们享受了加计扣除的,但是8至10月份未申报享受,我想问下11月可以享受了?
老师,我们单位有个员工之前离职,现在我又把他弄成正常了,系统提示说离职人员未享受专项他附加扣除,之前月份享受专项附加扣除,但因离职,已不继续累计专项附加扣除,造成本月未享受 但之前我也没给他申报专项附加呀 这怎么回事 怎么处理
老师,我们公司是2021年8月份,成立的,8月份备案一般纳税人,属于生活服务,享受加计抵减扣除10%,我今天申请加计递减扣除,提交的,已通过,就只是12月份的进项税额,享受加计抵减扣除吗,8月,9月,10月11月,都有进项票的,这个是表四加计抵减的报表,里面只有12月份进项税额的10%,对吗
以20000元价格将公司的一项专利权出售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税款1200元,全部款项21200元已收存银行。该专利权原值30000元,累计摊销8000元。
老师,所得税会计这节有讲到资产负债表债务法,说资产或者负债的账面价值和计税基础进行比较,如果资产或者负债很多,账面价值可以通过资产负债表都找出来,那么计税基础如何去找呢,考试题目会给,现实工作中怎么去找呢
12月份没有计提企业所得税,1月份申报并缴纳了,账务怎么处理?税务那边还用处理吗?
你好, 退出帐号怎么办, 怎么登录, 激活密码和手机号怎么找
老师好,请问我在2021年,给公司开的税票,不知道公司咋的未入帐,2025年,我找公司付款的时候,公司又要我开税票,以2021年的税票金额重新开成,2025年的税票,老师你说咋办是好呢?
民办非托儿所转让后托儿所对公账户在原法人名下,原法人有没有权利注销
老师,请问我在2021年开的税票,公司忘记注帐,2025年,找公司付款的时候,公司说要我开税票,以2021年的税票从新开成,2025年的税票,你说咋办呢
稽查查补前三年的收入,已经交了滞纳金和罚款。那么收入,是计入查补税款申报当月(或当季)的销售额吗
ABC事务所注册会计师沈济、简政对甲股份公司2023年度的会计报表进行审计,确定的会计报表层次的重要性水平为80万。审计工作结束日为2024年3月20日,并于3月27日递交了审计报告,管理层于3月25日签署已审计的财务报表,经审计发现该公司存在以下事项:(1)该公司投资10000万元与其他企业搞联营,占联营企业投资的30%(有重大影响),当年联营企业盈利500万元,公司对此未作账务处理。(2)该公司全年消耗材料1000万元,共结转材料成本差异(借差)80万元,全部计入产品成本,经查,当年材料消耗中有100万元的计划成本用于新厂房建设。(假定当年产品80%完工并全部出售,该公司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税率13%)。(3)2024年2月10日,原来财务状况一直较好的A公司突然宣布破产,致使甲公司发生于2023年11月份的对A公司的600万应收账款无法收回。注册会计师提请公司增加备抵坏账数额,但甲公司拒绝调整。(4)该公司2023年度审计后的净利润为-1000万元,2023年12月31日流动负债为29600万元,资产总额为28400万元。经实施必要的审计程序认为该公司2023年度会计报表所依据
老师好,我想问一下自产或委托加工的货物用于集体福利的行为,是用于同一会计主体,无需确认收入,那为什么发放时要贷:主营业务收入?
8-10月份换了个会计当期加计抵的金额没填,所以我想问下11月份还享受吗
老师在吗?
那是可以的,您试试现在能否一起填,不能一起填的花 可以到税务局去更正申报
但是我们8-10全部交了税了更正申报多交的税款税务局会退?
可以的,或者不退也可以抵以后需要叫的
好的谢谢老师,我以为8-10月没申报抵减的部分就自动放弃了这个政策的
看来说是没有这个说法的,以前的话就是没有享受的,也可以补享受的
符合“加计抵减”条件的纳税人,是指提供邮政服务、电信服务、现代服务、生活服务取得的销售额占全部销售额的比重超过50%的纳税人。老师这句话怎么理解
就说只有这几个行业的是可以加计扣除的,如果您有混合销售的,那就需要您符合这个行业的占总收入的比重要超过50%
老师我们全部是鉴证服务业那就是百分之百加计抵减了?另外老师你想问下我上面说的8-9月份没申报加计抵减的,那我10月这样是不是就可以并起来申报了。因为是加计抵减的,可以这么理解吗?
我之前也说了,您申报的时候一起填写试试看,如果不能一起扣除的话,那您就去更正以前错误的申报表
好的谢谢
不客气,这是我们的职责所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