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学你好 公共设施免费供业主使用的 可以作为开发成本扣除
请问老师 房地产企业土增清算公共配套设施建筑面积是否计入可售面积参与开发成本的分摊?谢谢
2.集美房地产公司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现开发完成城中小区商品房,并经验收合格。本月将202栋商品房分套出售,该栋商品房共有建筑面积5000平方米,其中么用建筑面积1000平方米,每套商品房套内建筑面积80平方米,共50套房,每平方销售面积不含税价为9000元/平方米,整栋商品房的实际开发成本为3000万元。月10日以按揭贷款方式销售10套,首付款30%,银行按揭风险抵押金为5%,25日行按揭贷款到账。一般纳税人的房地产企业自行开发房地产项目销售的,适用9%的增值税税率。(10分)要求:(1)计算公用建筑面积分摊系数。(2)计算每套房屋销售面积。(3)计算商品房销售收入。(4)计算商品房销售成本。(5)计算增值税税额。
花月房地产公司为一般纳税人,某栋房屋的建筑面积为四四千300㎡,其中房屋的公用建筑面积为800㎡,其中有100㎡属于可单独出售的地下车库,共出售30套。个他房屋套内建筑面积50㎡,每平方米建筑面积含水价款7104元,30套价款存入银行结算到一半的移交手续,这段房地产开发成本为1500m。原平方米增值税为百分之十一请问出售房屋的面积为
花月房地产公司为一般纳税人,某栋房屋的建筑面积为四四千300㎡,其中房屋的公用建筑面积为800㎡,其中有100㎡属于可单独出售的地下车库,共出售30套。个他房屋套内建筑面积50㎡,每平方米建筑面积含水价款7104元,30套价款存入银行结算到一半的移交手续,这段房地产开发成本为1500m。原平方米增值税为百分之十一请问出售房屋的面积为
老师好,请问房地产开发公司土地增值税清算时候“本(分期)项目使用土地面积”指什么面积?看土地证上还是看“建筑工程规划许可证”还是看“建筑用地许可证”面积?谢谢
如果是已经作承诺必然改良,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时候要考虑吗?应该要考虑吧,已经有确定性了
怎么补报1-3月的个税A表
用张三自然人申报的李四的1-3月A表,年底张三申报是老提示李四B表未报。其实已经报过了。经检查1-3月登录错号了,已经作废了。可是再用李四的账号申报1-3月的A表显示已经报过了
为什么改良有关的预计未来现金流量不需要考虑
老师好,请问一下,10万现金分红,有3万暂时不付挂账,怎么计算个税,如何账务处理?这没支付的3万是不是暂时不要扣税?
初级会计实务套盒多少钱一套
调账可以借本年利润贷库存商品吗
2024年10月缴纳了以前年度税金及滞纳金,怎么做会计分录?在四季度所得税申报表中要不要把滞纳金调整出来
某产品全年产强为7200件,该产品的单件库存费用为50元/年,每一次的换产费用为800元,试计算该产品的经济批量,并计算其生产间隔期。(假设全年为360天
初会报名我是专科大数据与会计,报名所学专业有会计学,财务管理,其他我应该选哪个
老师 我问的是公共配套设施的建筑面积是不是要计入可售面积中
公共配套设施的建筑面 要计入可售面积中
好的 无产权的地下车位的收入不计入清算收入 其对应的建筑面积也要计入不可售面积中对吗 谢谢老师
老师 请赐教 谢谢
因为没有产权 项目里边没有 可以不作为清算收入(不走对公账户)
谢谢 钟老师 后续再有不懂的土增清算问题还是请教您 辛苦老师了
不客气 祝您工作顺利
老师好 请问物管用房的建筑面积也是要计入可售面积中吗参与开发成本的分摊是吗 谢谢
物业房屋属于,公共设施不属于 以此为准。下边是中国税务报的解读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房地产开发企业销售自行开发的房地产项目增值税征收管理暂行办法〉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第18号)规定,房地产开发企业中的一般纳税人销售自行开发的房地产项目,适用一般计税方法计税,按照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扣除当期销售房地产项目对应的土地价款后的余额计算销售额。销售额的计算公式如下: 销售额=(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当期允许扣除的土地价款)÷(1+11%) 当期允许扣除的土地价款按照以下公式计算: 当期允许扣除的土地价款=(当期销售房地产项目建筑面积÷房地产项目可供销售建筑面积)×支付的土地价款 当期销售房地产项目建筑面积,指当期进行纳税申报的增值税销售额对应的建筑面积。 房地产项目可供销售建筑面积,指房地产项目可以出售的总建筑面积,不包括销售房地产项目时未单独作价结算的配套公共设施的建筑面积。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土地价款扣除时间等增值税征管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第86号)明确上述规定中的“当期销售房地产项目建筑面积”“房地产项目可供销售建筑面积”,是指计容积率地上建筑面积,不包括地下车位建筑面积。 该案例中“房地产项目可供销售建筑面积”应为全部可售建筑面积10000平方米,而非6000平方米,4000平方米自持建筑面积也属于可售建筑面积,其未销售则对应的土地价款不得在计算销售额时扣除。
按条款规定 地下配套设施如风机房、配电房的建筑面积是不计入可售建筑面积中的是吗 谢谢
我问的是土增清算
广州市地方税务局关于土地增值税清算时地下车库车位可售建筑面积与已售建筑面积确定方式的批复 穗地税函〔2014〕109号 2014.6.11 白云区地方税务局:你局《关于土地增值税清算时地下车库车位可售建筑面积与已售建筑面积如何确定的请示》(穗地税云发﹝2014﹞28号)收悉。 经研究,对于土地增值税清算时地下车库车位可售建筑面积与已售建筑面积如何确定的问题,回复如下:一、地下车库未分割而整层销售的,“可售建筑面积”与“已售建筑面积”均以该车库《房地产权证》或《房屋面积测量成果报告书》记载的“建筑面积”为准。 二、地下车库分割车位销售的,“可售建筑面积”应为《房地产权证》或《房屋面积测量成果报告书》记载的每个可售车位的“套内建筑面积”之和与车位“另共有面积”的合计数。“已售建筑面积”应为《房地产权证》或《房屋面积测量成果报告书》记载的每个已售车位的“套内建筑面积”之和与车位“另共有面积”分摊份额的合计数。车位“另共有面积”分摊份额按照如下顺序确定:1.由纳税人提供国土房管部门出具的分摊证明; 2.纳税人按每个已售车位的“套内建筑面积”之和占每个可售车位“套内建筑面积”之和的比例确定。即:“另共有面积”分摊份额=每个已售车位“套内建筑面积”之和÷每个可售车位“套内建筑面积”之和×车位“另共有面积”。 三、对本批复下发前已完成土地增值税清算审核程序并出具书面清算结论的房地产项目不作追溯调整。 来源于税屋
老师 请对我提的问题予以答复 我把握不准 我认为是要计入可售面积中的 但又不属于地上建筑物计容
老师 能否给予一个肯定的答复 谢谢
没有产权证,不计算可售面积 公摊到有产权证书的不动产的除外 也就是看你是不是在公摊,不在公摊不单独销售,就不是可售面积
那就是公共设施的建筑面积计入到不可售面积中,其对应的开发成本只在有产权的可售面积中分摊 我的理解对吗 老师
公共设施如果分摊到销售的房屋的公摊里边了,就是可售面积,没有分摊的,就不是可售面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