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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块土地,出让金交了650万,计入无形资产,后评估为1100万,根据评估报告增加了无形资产价值450万,增值部分计入资本公积,后根据1100万原值分月计提累计摊销,计提的累计摊销允许所得税前扣除吗?资本公积长期挂账450万有什么税收风险?假如计提摊销五年后,无形资产剩余价值为980万,自己用这块地来开发房产,那用980万还是650万作为开发成本的土地价款呢?

2020-09-17 11:20
答疑老师

齐红老师

职称:注册会计师;财税讲师

免费咨询老师(3分钟内极速解答)
2020-09-17 11:45

同学你好 可以税前扣除 实际开发成本是多少就做多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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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账用户9981 追问 2020-09-17 12:09

那到底是按摊销后剩余的价值980万还是按出让价650万转入开发成本_土地价款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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齐红老师 解答 2020-09-17 12:17

按摊销后剩余的价值980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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