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
Q

城镇土地使用税纳税义务发生时间都是次月吗?

2020-08-30 10:35
答疑老师

齐红老师

职称:注册会计师;财税讲师

免费咨询老师(3分钟内极速解答)
2020-08-30 10:35

您好,纳税人新征用的耕地,自批准征用之日起满一年时开始缴纳土地使用税,其余都是从次月起缴纳,如出租、出借房产,自交付出租、出借房产之次月起计征城镇土地使用税;

还没有符合您的答案?立即在线咨询老师 免费咨询老师
咨询
相关问题讨论
您好,纳税人新征用的耕地,自批准征用之日起满一年时开始缴纳土地使用税,其余都是从次月起缴纳,如出租、出借房产,自交付出租、出借房产之次月起计征城镇土地使用税;
2020-08-30
是的,基本都是从次月开始
2024-08-15
你好,自用也是缴纳的
2020-09-18
城镇土地使用税和房产税的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不完全相同**,原因在于两者的税制规定有所区别。 城镇土地使用税的纳税义务发生时间通常与土地使用权取得有关。如果是自建、委托施工或开发涉及的土地,纳税人从合同约定交付土地次月起缴纳城镇土地使用税;若合同中未约定交付时间,则从合同签订次月起缴纳。对于新征用的土地,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也有明确规定。 而房产税的纳税义务发生时间则与房屋的状态变化相关。例如,自建房屋从建成之次月起征收房产税,委托施工企业建设的房屋,则从办理验收手续之次月起征收。此外,购置新建商品房时,从房屋交付使用之次月起计征房产税;购置存量房,则从办理相关手续之次月起计征。 综上所述,虽然城镇土地使用税和房产税在某些情况下可能同时产生纳税义务,但它们各自的纳税义务发生时间是根据不同条件分别规定的。
2024-03-12
对的。出租、出借房产的,其城镇土地使用税的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交付出租、出借房产之次月起。
2022-06-29
相关问题
相关资讯

热门问答 更多>

领取会员

亲爱的学员你好,微信扫码加老师领取会员账号,免费学习课程及提问!

微信扫码加老师开通会员

在线提问累计解决68456个问题

齐红老师 | 官方答疑老师

职称:注册会计师,税务师

亲爱的学员你好,我是来自快账的齐红老师,很高兴为你服务,请问有什么可以帮助你的吗?

您的问题已提交成功,老师正在解答~

微信扫描下方的小程序码,可方便地进行更多提问!

会计问小程序

该手机号码已注册,可微信扫描下方的小程序进行提问
会计问小程序
会计问小程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