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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镇土地使用税和房产税的纳税义务发生时间是否相同,请说明原因

2024-03-12 10: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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齐红老师

职称:注册会计师;财税讲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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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3-12 10:15

城镇土地使用税和房产税的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不完全相同**,原因在于两者的税制规定有所区别。 城镇土地使用税的纳税义务发生时间通常与土地使用权取得有关。如果是自建、委托施工或开发涉及的土地,纳税人从合同约定交付土地次月起缴纳城镇土地使用税;若合同中未约定交付时间,则从合同签订次月起缴纳。对于新征用的土地,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也有明确规定。 而房产税的纳税义务发生时间则与房屋的状态变化相关。例如,自建房屋从建成之次月起征收房产税,委托施工企业建设的房屋,则从办理验收手续之次月起征收。此外,购置新建商品房时,从房屋交付使用之次月起计征房产税;购置存量房,则从办理相关手续之次月起计征。 综上所述,虽然城镇土地使用税和房产税在某些情况下可能同时产生纳税义务,但它们各自的纳税义务发生时间是根据不同条件分别规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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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镇土地使用税和房产税的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不完全相同**,原因在于两者的税制规定有所区别。 城镇土地使用税的纳税义务发生时间通常与土地使用权取得有关。如果是自建、委托施工或开发涉及的土地,纳税人从合同约定交付土地次月起缴纳城镇土地使用税;若合同中未约定交付时间,则从合同签订次月起缴纳。对于新征用的土地,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也有明确规定。 而房产税的纳税义务发生时间则与房屋的状态变化相关。例如,自建房屋从建成之次月起征收房产税,委托施工企业建设的房屋,则从办理验收手续之次月起征收。此外,购置新建商品房时,从房屋交付使用之次月起计征房产税;购置存量房,则从办理相关手续之次月起计征。 综上所述,虽然城镇土地使用税和房产税在某些情况下可能同时产生纳税义务,但它们各自的纳税义务发生时间是根据不同条件分别规定的。
2024-03-12
您好,纳税人新征用的耕地,自批准征用之日起满一年时开始缴纳土地使用税,其余都是从次月起缴纳,如出租、出借房产,自交付出租、出借房产之次月起计征城镇土地使用税;
2020-08-30
房产税纳税义务人是房屋产权所有人。城镇土地使用税的纳税义务人是拥有土地使用权的单位和个人或实际使用人。
2020-09-21
对的。出租、出借房产的,其城镇土地使用税的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交付出租、出借房产之次月起。
2022-06-29
你好 定义: 房产税是以房屋为征税对象,按照房屋的计税余值或租金收入,向产权所有人征收的一种财产税。 城镇土地使用税是以国有土地为征税对象,对拥有土地使用权的单位和个人征收的一种税。 应纳税额(包括税率) 房产税=房产原值*(1-扣除率)*1.2%或租金收入*12% 土地使用税=实际占用土地面积*单位税额 通常是季度结束次月15日之前申报
2021-06-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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