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们没有收到,可以不用计入对账单里面的
在月末,对方已经发货,我司还未收到货,这批数量货款要算在当月双方对帐账单里吗?
今天8月份的时候,我们购货9千,对方开发票我们当月收到,并做帐如下 借:库存商品8千 应交税费1千 贷:预付账款9千 到10月我们发现有退货1千商品回去给对方,对方也给我们打款了一千是退货。 我们重新把8月的发票寄回对方公司,此发票未认证抵扣,让对方重新开给我们,不把退货的开在发票里面,10月就收到发票库存商品7千,税1千,合计8千,我想问8月份的帐我已经做了,也申报了,这个我要怎么调帐
去年10月的货因在今年产生退货了,但是这批货的发票已经在去年开过来并入账了,今年发生了退货,对方可以开退货相对应数量的红字发票吗?但是今年还没有业务开展,这样成本出现负数可以吗?
老师,我们是粮食企业,发货出去对方要扣数量的,对方都是两月三月和我们对数量,所以发货的当期我们就没有做未开票收入入账,等到把数量对好了,我们开票了再做收入,这样可以吗
老师,想请问,我们去年有一批货物已经发出,未签订合同,未结款,只有本单位自制的出库单,出库单上有发货数量金额,到现在没有开具发票,对方已收货,但是未索取发票,在考虑退货当中,那这笔销售,应该是在去年确认收入还是今年开具发票的时候确认收入呢
我理解的是:对方做发出商品,而我司什么都不用做,而且都不确定实际到货数量,怎么就确定这个账单了呢。但我们的主管说次月到账,后续再进行更改,我是不认同的。所以我都在怀疑我的思维对不对了? 按会计思维来说,正确的做法我司就是不做任何处理对吗?
你没有收到货物,可以不用处理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