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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问这个抵减额怎么算的?请问下老师

请问这个抵减额怎么算的?请问下老师
2020-04-17 17:18
答疑老师

齐红老师

职称:注册会计师;财税讲师

免费咨询老师(3分钟内极速解答)
2020-04-17 17:22

你好 这是应纳税所得额,不是抵减额,用1959.64*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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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账用户2392 追问 2020-04-17 17:28

1959.64这个数字怎么算出来的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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齐红老师 解答 2020-04-17 17:35

你好 是不是小微企业,因为最后是需要按5%纳税,所以减免了20%。用9798.21*20%就得出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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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 这是应纳税所得额,不是抵减额,用1959.64*25%
2020-04-17
这个是应补的税款,11蓝减去12蓝。
2020-04-17
按照进项税额10%或者15% 比如销项100 进项60 你这个月缴纳的增值税等于100-60-60*10%(15%)
2022-08-16
早上好,您说的抵减额是加计抵减么,是不是下面这个政策啊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明确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减免增值税等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1号,以下简称“1号公告”)明确,2023年1月1日—2023年12月31日,生产性服务业纳税人按照当期可抵扣进项税额,加计5%抵减应纳税额;生活性服务业纳税人按照当期可抵扣进项税额,加计10%抵减应纳税额。
2023-08-19
你好,增值税加计抵减政策中所称的生产、生活服务业纳税人,是指提供邮政服务、电信服务、现代服务、生活服务取得的销售额占全部销售额的比重超过50%的纳税人。自2019年4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允许生产、生活性服务业纳税人按照当期可抵扣进项税额加计10%,抵减应纳税额(以下称加计抵减政策)。 根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明确生活性服务业增值税加计抵减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19年第87号)规定:“一、2019年10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允许生活性服务业纳税人按照当期可抵扣进项税额加计15%,抵减应纳税额。
2021-11-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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