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行。之前用员工借款抵采购款。现在公对公转账给供应商,应借 “其他应收款 - 供应商”,贷 “银行存款” ,后续按实际结算调整该科目,原做法会使账务混乱。
老师,电商行业网上卖东西的,法人以借款方式把钱从公户到私户,这一部分借款一大部分采购了,一部分进了老板口袋,这个我能先做成借:其他应收款 贷银行存款 借库存商品 贷其他应收款 冲掉一部分借款吗,还是说做成借:库存商品 贷其他应付款 借其他应付款
公司帮客户贷车款,银行把款打到公账上,公司再转给客户,做账可以这样做吗 收到贷款,借银行存款 贷:其他应付款-代收车款, 支付给顾客,借:其他应付款 贷银行存款
老师我们公司买材料有些现金付点了,我能不能这样做账,先把钱转给公司材料采购员,等材料发票收到了来冲减,借:其他应收款-**贷:银行存款 拿来发票:借:应付账款-材料商 贷:其他应收款-**,这样做行不行
老师,员工借款出去办事,借其他应收款1.2万。后来供应商给我们开发票,我借应付账款,贷银行存款,贷其他应收款。这样冲销了可以吗
银行承兑汇票老板贴现给其他公司了,钱打入公司账户,借银行存款贷预收账款。老板又转走了。借其他应收款贷银行存款,这不会开票的,借预收账款贷其他应收款可以吗?符合会计吗?
二、资料:20x4年1月1日,承租人甲公司签订了一项10年期不动产租赁合同,已经于当日获得使用该不动产的控制权。租金基于每两年消费者价格指数水平确定,第1年年初的消费者价格指数为125,据此确定的租金为50000元/年;甲公司在租赁期开始日已经支付了第1年租金50000元,并支付了佣金等初始直接费用20000元。租赁期第3年年初的消费者价格指数为135,据此确定的调整后的租金为54000元/年。假设甲公司再租赁期开始日的折现率为5%,在第三年年初的折现率为6%。假定甲公司将该不动产用于行政管理部门,该不动产剩余使用寿命为20年,租赁期满后没有残值,采用直线法计提折旧。已知:(P/A,5%,9)=7.1078;(P/A,5%,7)=5.7864;(P/A,6%,7)=5.5824要求:(1)编制20x4年﹣2x25年1月1日、12月31日的相关会计分录;(2)编制20x6年1月1日的相关会计分录.要全部过程
发生销售折让,跨年度怎么做会计分录,我们20年销售的物品,现当时发票全开了,做收入了,也结转成本了,货款还有百分之五没收回,现对方不付了,扣我们百分5的质保金,然后今年百分之5的票红冲了,怎么做会计分录
二、资料:20x4年1月1日,承租人甲公司签订了一项10年期不动产租赁合同,已经于当日获得使用该不动产的控制权。租金基于每两年消费者价格指数水平确定,第1年年初的消费者价格指数为125,据此确定的租金为50000元/年;甲公司在租赁期开始日已经支付了第1年租金50000元,并支付了佣金等初始直接费用20000元。租赁期第3年年初的消费者价格指数为135,据此确定的调整后的租金为54000元/年。假设甲公司再租赁期开始日的折现率为5%,在第三年年初的折现率为6%。假定甲公司将该不动产用于行政管理部门,该不动产剩余使用寿命为20年,租赁期满后没有残值,采用直线法计提折旧。已知:(P/A,5%,9)=7.1078;(P/A,5%,7)=5.7864;(P/A,6%,7)=5.5824要求:(1)编制20x4年﹣2x25年1月1日、12月31日的相关会计分录;(2)编制20x6年1月1日的相关会计分录.
单位有预扣个税,年度汇缴还需交不足400 可以不申报吗?如何操作?
单位租员工的车能补去年的发票吗
发敌放工资忘扣个税,但个税已缴缴纳,分乛录L怎么写
二、资料:20x4年1月1日,承租人甲公司签订了一项10年期不动产租赁合同,已经于当日获得使用该不动产的控制权。租金基于每两年消费者价格指数水平确定,第1年年初的消费者价格指数为125,据此确定的租金为50000元/年;甲公司在租赁期开始日已经支付了第1年租金50000元,并支付了佣金等初始直接费用20000元。租赁期第3年年初的消费者价格指数为135,据此确定的调整后的租金为54000元/年。假设甲公司再租赁期开始日的折现率为5%,在第三年年初的折现率为6%。假定甲公司将该不动产用于行政管理部门,该不动产剩余使用寿命为20年,租赁期满后没有残值,采用直线法计提折旧。已知:(P/A,5%,9)=7.1078;(P/A,5%,7)=5.7864;(P/A,6%,7)=5.5824要求:(1)编制20x4年﹣2x25年1月1日、12月31日的相关会计分录;(2)编制20x6年1月1日的相关会计分录.要全过程
以前年度固定资产入成原材料了,今年该如何做分录
我在学注会的经济法,就是看得懂,听得懂,顶多就是不懂的地方再听一遍。然后到等到做题目的时候,一下子文字太多,又有点蒙圈。然后会计跟税法们。就是太那个怎么说呢,就是太傲了。其实我我也看了一下那个前言啊,就是应用指南的前言,他们说,经济法虽然简单,但是也其实也是一个难题。
商业公司通过外购方式取得车位,再将该车位出售给个人,需要缴纳土地增值税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