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
Q

老师,我们有A、B、C三个公司,平时是代总部运营(在抖音、小红书等等卖课程),所有收入都进总部公户,然后总部给分成三个公司,老板想把三个公司控制成小规模,所以每个月A或者B公司是没有分成的,分成给了C,现在总部让三个公司签一年的服务协议,协议内容有代收取课程费用、金额等字样,如果当月A、B公司跟总部签合同加项目清单,C公司不签,当月就没有分成了,我想问那个一年一签的这种协议出现代收取课程费用金额的字样,要不要体现在协议里

2025-03-30 11:15
答疑老师

齐红老师

职称:注册会计师;财税讲师

免费咨询老师(3分钟内极速解答)
2025-03-30 11:19

您好,不建议在协议中直接体现代收课程费用,而应通过服务采购模式重构交易结构,确保业务流、资金流、发票流一致,并留存完整证据链 2.若协议明确总部是代收课程费用,可能被认定为三家公司的代理收款方,而非实际业务主体 总部收取的款项可能被视作三公司的收入(而非总部收入),需由三公司直接确认收入并开票(即使资金流经总部)。若三公司长期无实际业务(仅通过总部转移收入),可能被认定为空壳公司,引发虚开发票或转移定价风险。 3.小规模纳税人年收入超过500万元需强制转为一般纳税人。若代收金额被认定为三公司收入,可能导致A/B/C公司收入超标(即使资金未实际分成)。总部向三公司分成时,若被视同销售或服务费,需按独立交易原则定价,否则可能被税务机关调整。

头像
快账用户1450 追问 2025-03-30 11:23

那我三家公司直接不体现,代收取课程费用金额等字样,即使实际收款方为总部

那我三家公司直接不体现,代收取课程费用金额等字样,即使实际收款方为总部
那我三家公司直接不体现,代收取课程费用金额等字样,即使实际收款方为总部
头像
快账用户1450 追问 2025-03-30 11:24

只能说三家公司给总部代运营

头像
快账用户1450 追问 2025-03-30 11:24

这样就没事了吧

头像
齐红老师 解答 2025-03-30 11:31

 您好,可以在形式上规避一些直接风险,不涉及“代收”字眼,资金由总部直接收取后再分配。三家公司是服务提供方,总部是委托方和服务费支付方。服务费的计算不要直接绑定课程销售额,而是描述为“基于运营成本(如人力、资源投入)%2B合理利润”(需留存成本凭证) 2.有这个风险,若三家公司长期无实际成本(如无员工、无办公场地),仅通过“服务费”获取分成,税务机关可能质疑其业务真实性,认为实质是“拆分收入”避税。三家公司需具备基础运营能力(如至少1-2名员工、办公场地租赁合同等);留存服务过程记录(如运营日报、课程推广链接、客户沟通记录等)

头像
快账用户1450 追问 2025-03-30 11:40

老师,这个是服务项目清单,没有直接绑定课程销售,是基于运营成本

老师,这个是服务项目清单,没有直接绑定课程销售,是基于运营成本
头像
快账用户1450 追问 2025-03-30 11:40

三家公司有场地,也有员工

头像
快账用户1450 追问 2025-03-30 11:45

老师,如果三个公司跟总部签了一年没有代收、具体金额字样的协议,当月A、B公司再跟总部签一个合同加项目清单,C不签,C当月就没有分成,总部把当月的分成打款给A、B两个公司这样可以吗

头像
齐红老师 解答 2025-03-30 11:46

 您好,您很专业,《网络策划项目清单》以及补充信息(三家公司均有实际员工和运营成本),当前的服务协议设计在形式上已规避了“代收课程费用”的直接关联,更偏向于独立的技术服务采购模式。 2.若三公司与总部为同一控制人,需确保交易价格与独立第三方一致(可参考行业报告或第三方报价)

还没有符合您的答案?立即在线咨询老师 免费咨询老师
咨询
相关问题讨论
同学你好 子公司要刚注册好就要注销?
2021-03-12
同学你好 可以做无票收入的,按照比例来做就行了 他们不要发票你可以先做往来款,等开票的时候再做
2020-12-14
您好,权责发生制,我们不能把这个租赁入在25年,还是得申报在24年, 以下是政策 1、关于取得跨期发票涉税处理。   《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九条规定,企业应纳税所得额的计算,以权责发生制为原则,属于当期的收入和费用,不论款项是否收付,均作为当期的收入和费用;不属于当期的收入和费用,即使款项已经在当期收付,均不作为当期的收入和费用。本条例和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另有规定的除外。    2.关于企业提供有效凭证时间问题。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所得税若干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1年第34号)规定,企业当年度实际发生的相关成本、费用,由于各种原因未能及时取得该成本、费用的有效凭证,企业在预缴季度所得税时,可暂按账面发生金额进行核算;但在汇算清缴时,应补充提供该成本、费用的有效凭证。   依据上述规定,企业取得以前年度发票,不允许作当期费用税前扣除。    3.、关于取得跨期发票会计处理。   《企业会计准则第28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2006)》规定,前期差错通常包括计算错误、应用会计政策错误、疏忽或曲解事实以及舞弊产生的影响以及存货、固定资产盘盈等。    第十二条规定,企业应当采用追溯重述法更正重要的前期差错,但确定前期差错累积
2025-03-07
同学你好 做往来就可以了,然后还回  去就行了
2020-11-18
你好,同学。 购置 税是计成本,不抵的,你可抵的是进项税额。 你是取得当期计入待抵扣税额或待认证进项税额处理的。
2020-09-28
相关问题
相关资讯

领取会员

亲爱的学员你好,微信扫码加老师领取会员账号,免费学习课程及提问!

微信扫码加老师开通会员

在线提问累计解决68456个问题

齐红老师 | 官方答疑老师

职称:注册会计师,税务师

亲爱的学员你好,我是来自快账的齐红老师,很高兴为你服务,请问有什么可以帮助你的吗?

您的问题已提交成功,老师正在解答~

微信扫描下方的小程序码,可方便地进行更多提问!

会计问小程序

该手机号码已注册,可微信扫描下方的小程序进行提问
会计问小程序
会计问小程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