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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师,受胁迫订立仲裁协议不是可撤销吗?不是无效吧

2025-03-28 12:36
答疑老师

齐红老师

职称:注册会计师;财税讲师

免费咨询老师(3分钟内极速解答)
2025-03-28 12:38

受胁迫订立的仲裁协议不是无效,而是可撤销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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齐红老师 解答 2025-03-28 12:38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五十条,一方或者第三人以胁迫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受胁迫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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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员你好 这个选择错误的,这个C就是说法不对呀
2022-08-16
第一个选A吧,仲裁协议具有独立性,合同的变更、解除、终止或无效,不影响仲裁协议的效力。 第二个选C吧,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订立的仲裁协议无效
2022-05-19
您好,这里有不一样的规定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仲裁协议无效:(1)约定的仲裁事项超出法律规定的仲裁范围的;(2)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订立的仲裁协议;(3)一方采取胁迫手段,迫使对方订立仲裁协议的。第五十二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同无效: (一)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 (二)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 (三)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 (四)损害社会公共利益; (五)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 可撤销合同的五种情形包括欺诈、胁迫、重大误解、显失公平、乘人之危等,比如合同一方当事人因为重大误解而签订合同的,就可以行使撤销权,将对自己不利的合同撤销,如果因为被他人胁迫或者威胁而签订合同的,该合同就是可撤销合同。 胁迫在合同和仲裁协议是不一样的规定,
2024-07-06
您好,我觉得答案 不对,您是对的 受胁迫签订的合同属于可撤销合同,受胁迫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民法典》 第一百五十条【以胁迫手段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的效力】
2023-07-17
裁决的事项不属于仲裁协议的范围是可撤销的。
2024-08-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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