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是的。如果你是用企业会计准则就计入合同负债。
B公司将其所以权的房屋采用经营租赁方式出租,租期为3年,租金总额(含税)为300000元,租金需按9%缴纳增值税,预收租金时不需纳税,确认租金收入需缴纳增值税。租赁开始日(2017年1月1日)预收租金180000元,其余租金待租期届满退还房屋时(2020年1月1日)结清。B公司于每年12月31日按直线法确认当年的租金收入,假设不考虑其他税费。要求:编制其会计分录。 (1)2017年年1月1日,预收租金。 (2)2017年12月31日,确认租金收入。 (3)2019年12月31日,确认租金收入。 (4)2020年1月1日,收入房屋和其余租金。
新会计准则下,我公司出租房屋,收取租金,1.提前收到部分租金:也是要按期间进行分摊确认收入。2.半年后收到上半年租金:是不是在合同开始时,按月确认合同资产,确认收入,收到钱的时候冲合同资产。还是合同不跨期,可以只在收到钱时确认收入。
自有厂房已出租,租期一年,从4月1日至次年3月31日止,合同约定租金在次年3月31日前付清,租金暂未收到,发票未开,暂没有确认收入。请问租出去的厂房,现在每月计提折旧,是计入制造费用,还是计入其他业务成本。
1.公司购建物流冷库一座,2024年12月1日开始投入使用,并作为固定资产使用,原始入账价值为120万元,预计净残值20万元,预计使用寿命为10年,采用平均年限法计提折旧,假设使用期间未计提减值准备,从2025年7月1日开始,公司将该设备对外出租6个月,每月租金收入5万元,每月月初收取上月租金,出租后采用成本模式计量。2026年1月1日,按期收回自用。做出从2024年12月1日投入使用,到2026年收回自用的全部会计处理。
老师,我公司出租办公楼,合同一年,2024年6月5日至2025年6月4日。5月转了3个月的租金(6月5日至8月4日租金),这发票我是开现在收到的三个月租金发票吗?
我们的合同包含合同解除的条款,我们这块儿是以收到款项为基础的
你好,你进入合同负债是可以的
房屋租赁收入是执行新租赁准则吗?
放在预收可以吗
你好可以的,实操就没什么问题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