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产产品用于职工福利进项税可以抵扣吗
答:自产货物用于集体福利个人消费,其进项税可以抵扣.
《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规定,以下8种行为视同销售:
1、将货物交付他人代销;
2、销售代销货物;
3、设有两个以上机构并实行统一核算的纳税人,将货物从一个机构移送至其他机构用于销售,但相关机构设在同一县(市)的除外;
4、将自产、委托加工的货物用于非应税项目;
5、将自产、委托加工或购买的货物作为投资,提供给其他单位或个体经营者;
6、将自产、委托加工或购买的货物用于分配给股东或投资者;
7、将自产、委托加工的货物用于集体福利或个人消费;
8、将自产、委托加工或购买的货物无偿赠送他人.
为什么自产的产品用于职工福利视同销售,而购进的不能视同销售?
1、自产产品用于职工福利就不能再对外销售,没有了销售环节,不会产生增值税销项税额,会影响国家的税收,因此,要视同销售处理,按成本结转,按公允价值(销售价格)计算销税额.会计分录:
借:应付职工薪酬--职工福利费
贷:库存商品(成本)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销售价格*适用税率)
2、外购货物用于职工福利只是购进货物改变用途,不再进入生产过程,没有经过加工增值,也不可能产生增值税销项税额,因此原记入的进项税额不能抵扣,要作转出处理.会计分录:
借:应付职工薪酬--职工福利费
贷:原材料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
自产产品用于职工福利进项税可以抵扣吗?如果不细心看问题的话你是不是很容易就会回答,不能抵扣?并不是所有的用于福利的进项都不能抵扣,这还是商品终端的问题,自产的产品在福利使用时要照常交税,同样取得的进项也就可以抵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