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税的计税基础包含附加税吗
依据相关税法的规定,按规定缴费比例交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和失业保险费,免征个人所得税,而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和失业保险费超过比例的,需要交税.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 失业保险费 住房公积金有关个人所得税政策的通知》
一、企事业单位按照国家或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的缴费比例或办法实际缴付的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和失业保险费,免征个人所得税;个人按照国家或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的缴费比例或办法实际缴付的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和失业保险费,允许在个人应纳税所得额中扣除.
企事业单位和个人超过规定的比例和标准缴付的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和失业保险费,应将超过部分并入个人当期的工资、薪金收入,计征个人所得税.
哪些税是以增值税为计税依据
按照《增值税暂行条例》的规定,销售额是指纳税人销售货物或者应税劳务向购买方收取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具体来讲,作为增值税计税依据的销售额包括如下三个方面内容:
1.价款.即纳税人销售货物或者应税劳务向购买方收取的全部价款.
2.价外费用.即向购买方收取的各种价外费用.这里所称"价外费用",是指价外向购买方收取的手续费、补贴、基金、集资返还利润、奖励费、违约金 (延期付款利息)、包装费、包装物租金、储备费、优质费、运输装卸费、代收款项、代垫款项及其他各种性质的价外收费.税法规定,上述价外费用,无论会计制度规定如何核算,都应当并入销售额计税.但按照规定,下列三个项目不包括在价外费用之内:
(1)向购买方收取的销项税额.增值税作为价外税,相应地其应当向购买方收取的增值税额也不应当包含在销售额中.
(2)受托加工应征消费税的消费品所代收代缴的消费税.
(3)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代垫运费:承运部门的运费发票开具给购买方的和纳税人将该项发票交给购买方的.
同时符合上述两个条件,表明这是企业为购买方义务代办货物运输业务,并未从中取得利益,因而其向购买方收取的运费不应当包括在销售额中.
3.消费税税金.消费税为价内税,其应纳消费税包含在其销售价格中.因此,在计算增值税额时,凡属于应征收消费税的货物,其应纳消费税税金应包括在作为计税依据的销售额中.
个税的计税基础包含附加税吗?有关这一问题的介绍小编就给大家介绍完了,如果你还有其它疑问,或者你还想学习其它会计内容,可以直接咨询老会计答疑,欢迎与我们互动,我们将会尽力为你解决问题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