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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化事业建设费申报是按什么来什么的

2024-12-09 13:11
答疑老师

齐红老师

职称:注册会计师;财税讲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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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2-09 13:13

申报主体 缴纳义务人:境内提供广告服务的广告媒介和户外广告经营单位、提供娱乐服务的单位和个人。境外单位在境内无经营机构的,服务接受方为扣缴义务人。 计费依据 广告服务:全部含税价款和价外费用减去支付给其他广告公司或发布者的含税广告发布费(要有合法凭证)。 娱乐服务:全部含税价款和价外费用。 费率及应缴费额计算:费率是 3%,应缴费额 = 计费销售额 ×3%。 申报期限:与增值税纳税义务发生时间、地点、期限相同,小规模纳税人原则上按季申报。 减免政策 小规模纳税人月销售额不超 2 万(季 6 万)或未达增值税起征点的免征。 2019.7.1 - 2024.12.31,中央收入的文化事业建设费按应缴费额 50%减征,地方收入的各地可在 50% 幅度内减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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齐红老师 | 官方答疑老师

职称:注册会计师,税务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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