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下是关于你所提到的这些问题的详细分析和建议: 一、正丁酸(回收)及环己烷(回收)入库单价的确定 1. 按市场价确认的合理性 - 从财务角度来说,按市场价来确认正丁酸(回收)和环己烷(回收)的入库单价是一种较为合理的方式。因为市场价能够反映这些物品在当前市场环境下的真实价值,使得成本核算更贴近实际经济业务情况,并且在后续的成本分摊、定价决策等方面能提供相对准确的数据基础。 - 例如,如果市场上正丁酸的正常售价为每吨10000元,车间说按正丁酸价格打九折来确定回收正丁酸的价格,也就是每吨9000元,这种做法有一定的合理性,但可能还需要进一步结合公司实际情况进行调整。 2. 考虑其他因素调整 - 虽然车间提出按正丁酸价格打九折,但可能还需要考虑回收成本等其他因素。比如,回收这些正丁酸可能耗费了一定的人力、物力、能源等资源,这些回收成本应该分摊到回收的正丁酸成本中,从而适当提高其入库单价。 - 假设回收每吨正丁酸的额外成本为500元,那么在按市场价九折(每吨9000元)的基础上,还需要加上这部分回收成本,此时入库单价就变为每吨9500元。 二、领用单价的确定 1. 先进先出法(FIFO) - 一种常见的确定领用单价的方法是先进先出法。即假设先入库的存货先被领用,按照存货入库的先后顺序来确定领用单价。 - 例如,月初有一批正丁酸库存,单价为每吨8000元,月中又入库一批按上述调整后单价每吨9500元的正丁酸(回收)。如果月底领用正丁酸,在先进先出法下,会先领用月初那批单价为8000元的库存,直到领用完毕后,才会领用月中入库的那批。 2. 加权平均法 - 加权平均法也是常用的方法。先计算出存货的加权平均单价,然后以此作为领用单价。 - 计算公式为:加权平均单价 = (期初库存存货金额 + 本期入库存货金额)÷(期初库存存货数量 + 本期入库存货数量) - 假设月初正丁酸库存数量为10吨,金额为80000元(单价每吨8000元),月中入库130吨,金额为1235000元(单价每吨9500元),则加权平均单价 = (80000 + 1235000)÷(10 + 130)= 9312.5元/吨。月底领用时就以这个加权平均单价作为领用单价。 三、成本分摊相关问题 1. 半成品与产成品成本分摊原则 - 在月底核算成本时,确实需要将总成本在半成品和产成品之间进行分摊。当回收的正丁酸价格确定后,也就确定了其作为半成品的金额。 - 一般情况下,并不是将剩余的成本都分摊到产成品里边。而是根据一定的分摊方法,比如按照产量、工时、定额成本等合理的标准来进行分摊。 - 例如,如果按照产量分摊,假设本月生产产成品1000件,半成品和产成品总共耗费的成本为1000000元,其中半成品(正丁酸回收部分)金额为100000元,则产成品应分摊的成本 = (1000000 - 100000)÷1000 × 1000 = 900000元。 综上所述,对于正丁酸(回收)和环己烷(回收)的入库单价,可以在参考市场价的基础上结合回收成本等因素进行确定;领用单价可选择先进先出法或加权平均法等;成本分摊要依据合理的标准在半成品和产成品之间进行,而不是简单地将剩余成本全部分摊到产成品中。
老师,上个月的个税申报我少报了几十元钱,可以在本月补上去吗?工资表不改可以吧?
老师,我这边是购买方,然后销售方通知有涉及退货需要我这边开红字通知单,但我在提交时显示该张发票未做用途确认,不允许购买方发起红冲。联系对方会计说是我这边没有勾选,这种情况应该怎么处理呢
郭老师您好,工地上买的,是给工人们吃的呀,可以抵扣税款吗?
老师高新技术企业,不是小型微利企业,企业所得税怎么计算
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账载金额和实际发生额怎么填,12月计提的工资在次年5月之前发放即为实际发生额?
懂孝彬老师在吗,老师在吗
请问老师,单位做账:借管理费用 工会经费1000元 贷 应付职工薪酬工会经费1000元 借 应付职工薪酬1000元 贷 银行存款1000元,用于购买慰问品了,请问老师工会经费正常都是税务端扣的。但是这个是直接走的,请问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可以扣除么
老师你好,村集体合作社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有没有什么优惠政策
请问小规模纳税人合伙企业,年初银行存款5000元,其中2000元是上一年结余,3000元是司法局法援案件补贴,那这个贷方记什么科目?
老师,我们24年底有暂估成本和费用,25年取得了发票,然后我们就把原来暂估冲了,做的凭证是借未分配利润红字,按时发票入借未分配利润蓝字,这样调整对吧,我们也不用改24年财报是吧
老师,按照正常流程的话应该先入库才能出库,那半成品正丁酸(回收)入库单价分摊了增加了部分人工成本,领用价格低,入库价大,未按照移动加权平均计算,这样合理吗?会不会让审计的感觉不对
这种情况是不太合理的,很可能会引起审计人员的关注并觉得存在问题,以下是具体分析: 不合理之处 - 违背常规成本核算原则:移动加权平均法是一种较为合理且被广泛认可的存货计价方法,它能较为准确地反映存货的实际成本流转情况。不按照该方法计算,而出现入库价大(分摊了增加的人工成本)、领用价格低的情况,使得成本核算脱离了正常的、能准确反映存货真实价值变动的轨道。 - 成本匹配性问题:从成本核算的本质来讲,生产过程中的成本应合理地分摊到对应的产品或半成品上,并在其流转过程(如领用、销售等后续环节)中按照合理的方式结转。半成品正丁酸(回收)既然在入库时已经分摊了增加的人工成本确定了较高的入库单价,那么在领用时也应按照合理的计价方式体现这部分成本,否则会造成成本在不同环节的错配。比如,可能导致某个期间生产成本核算不准确,影响产品毛利等财务指标的真实性。 可能引起审计疑虑的方面 - 成本核算准确性怀疑:审计人员通常会关注企业成本核算方法的一致性和合理性。不按规定的移动加权平均法计算,且出现入库与领用价格的明显不合理差异,会让审计人员质疑整个成本核算体系的准确性,担心是否存在人为操纵成本以达到某些目的(如调节利润等)的情况。 - 内部控制有效性质疑:正常的存货管理流程应包括规范的成本核算流程,这种不按合理方法计算成本的情况,可能暗示企业在存货成本核算的内部控制方面存在漏洞或执行不到位的问题。审计人员会进一步审查相关的内部控制制度以及其实际执行情况,以评估企业整体财务管理的规范性和可靠性。 - 财务报表影响担忧:如前面所述,成本核算的不准确可能会对财务报表中的存货价值、生产成本、毛利等重要指标产生影响。审计人员需要确定这些影响的程度以及是否会导致财务报表存在重大错报,从而影响报表使用者对企业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正确判断。 所以,这种不按照移动加权平均计算且入库价与领用价存在不合理差异的情况是不合理的,很可能会引发审计人员的疑虑,企业最好对相关成本核算进行规范和调整,使其符合合理的会计原则和成本核算方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