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地产开发企业的办公楼在土地增值税清算时,通常归类为商业房地产,而不是其他类型房地产。至于人才公寓,如果是对外销售的,需要根据具体的设计和使用功能来确定是按普通住宅还是非普通住宅处理。通常情况下,人才公寓若满足普通住宅的标准,就按普通住宅处理。
老师、我公司是房开企业,公司有普通住宅,非普住宅、非住宅,在土地增值税清算时、没有产权的车位该划分到哪一类?另外在分摊开发成本的时候按什么比例分摊成本呢(是按可售建面分摊还是按层高系数分?或是其他办法呢)
娜娜老师,我想请问土地增值税清算表里只分了普通住宅、非普通住宅、其他类型房地产,请问同时销售了商铺和地下车库,请问他们的收入和成本是不是都可以归集到其他类型房地产进行计算?申报表应该怎么申报地下车位是在预售许可证可售面积之内的。
土增清算中按占地面积法分摊土地出让金的计算公式是什么?然后怎么据此计算普通住宅、非普通住宅、其他类型房地产应分摊的土地出让金成本??
老师,房地产土增税清算的时候扣除成本是按商业和住宅的建筑面积比例扣除吗?因为房地产通常都有地下人防部分,这部分不能作为房地产公司的开发成本吗
房地产开发企业的办公楼土增清算的时候是放在其他类型房地产吗?建的人才公寓是按普通住宅和非普通住宅处理吗
清算只有普通,非普和其他类型三种,办公楼是放哪块
在土地增值税清算中,办公楼通常归类为“其他类型”房地产,因为它不属于普通住宅或非普通住宅。这类物业包括商业、办公等非居住用途的房地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