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
Q

老师,我想请问一下,去年1-10月份的增值税加计抵减未计提,税务通知更改今年6月份的增值税报表,因为税费已交,导致产生了代退税的金额,但是我不想申请退税,是否能再后面月份用抵欠的方式来处理,还是必须要申请退税呢,有没有什么风险

2024-08-02 16:42
答疑老师

齐红老师

职称:注册会计师;财税讲师

免费咨询老师(3分钟内极速解答)
2024-08-02 16:47

同学,你好,各地税务局对这种情况,处理方式不一,建议正常申报,申报期内将申报表打印出来,去税务局咨询,最好不要自行处理了。

还没有符合您的答案?立即在线咨询老师 免费咨询老师
咨询
相关资讯

热门问答 更多>

领取会员

亲爱的学员你好,微信扫码加老师领取会员账号,免费学习课程及提问!

微信扫码加老师开通会员

在线提问累计解决68456个问题

齐红老师 | 官方答疑老师

职称:注册会计师,税务师

亲爱的学员你好,我是来自快账的齐红老师,很高兴为你服务,请问有什么可以帮助你的吗?

您的问题已提交成功,老师正在解答~

微信扫描下方的小程序码,可方便地进行更多提问!

会计问小程序

该手机号码已注册,可微信扫描下方的小程序进行提问
会计问小程序
会计问小程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