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规模企业在确认收入时,需要按照正常的会计处理方式进行,即借记“应收账款”等科目,贷记“主营业务收入”和“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科目。 当企业符合免征增值税条件时,再将免征的增值税进行结转。如果企业执行的是《企业会计准则》,应通过“其他收益”科目进行核算,会计分录为: 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 贷:其他收益 如果执行的是《小企业会计准则》,则应通过“营业外收入”科目进行核算,会计分录为: 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 贷:营业外收入 根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减免增值税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19号),对月销售额10万元以下(含本数)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以1个季度为1个纳税期的,季度销售额未超过30万元),免征增值税,政策执行至2027年12月31日。
老师好,公司是小规模企业。第四季收入不超过30万元,免缴增值税。原来会计做账分录如下,出现“应交税费一级科目余额为0元”,但“应交税费二级科目借贷双方都出现余额2912.62元”,请问以下分录正确?如不正确,怎么更正? 12月开出销项发票: 借:应收账款-A公司10万元 贷:主营业务收入97087.38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2912.62 第四季度免税: 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减免税额2912.62 贷:营业外收入-免税收入2912.62
老师,小规模纳税人,确定收入的时候做分录计提应交税费增值税销项税,但是这个月不够30万,不交增值税,应交税费余额怎么处理呢
老师,小规模纳税人,确定收入的时候做分录计提应交税费增值税销项税,但是这个月不够30万,不交增值税,应交税费余额怎么处理呢
你好,小规模纳税人第1季度。普票的开票额不足10万。增值税减免的时候应做会计分录。借记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减免税额。贷记营业外收入。在第1季度季末的时候。我看到还有一笔会计分录为结转增值税。小规模的需要结转吗?
小规模纳税人月销售额不超过10万元,季度销售额不超过30万元,减免的增值税是计入什么科目
老师那附加税就不用计提了
不用交就不用计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