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关于出口退税率的确定 出口退税率是根据出口货物的具体种类和税法规定来确定的。我国现行的出口退税率有13%、10%、9%、6%、0%五档。然而,具体到您公司的出口产品退税率,需要参考税法规定及该产品的具体退税率。因此,在不清楚具体产品的情况下,无法直接确定退税率是13%还是10%。您应当查询相关税法规定或咨询税务部门以获取准确的退税率信息。 二、关于一般户上剩余资金的处理 如果一般户上剩余的资金为35(假设为人民币),并且您打算直接转给客户,那么该笔资金应该作为销售收入的一部分进行处理。具体的会计分录如下: 1.记录销售收入(包括代理出口退税手续费): 借:银行存款 150(外商A汇款) 贷:主营业务收入 148(销售收入,即150-2) 其他业务收入 2(代理出口退税手续费) 1.记录购进升降机的成本: 借:库存商品 10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13 贷:银行存款 113 1.记录转账给客户(即一般户上剩余资金): 借:主营业务成本 35 贷:银行存款 35 三、关于申请退税和后期收到退税款的处理 1.申请退税时: 首先,您需要准备相关的退税申请材料,如出口货物退(免)税申报表、出口货物报关单等。然后,将这些材料提交给税务机关进行申请。在会计上,您不需要进行特别的分录处理,因为退税款项尚未收到。 1.后期收到退税款时: 当您收到税务机关退还的税款时,需要根据退税金额进行会计处理。假设退税金额为X(以实际退税金额为准),会计分录如下: 借:银行存款 贷:其他应收款-出口退税款 这里的“其他应收款-出口退税款”是一个暂收性质的科目,用于记录应收但尚未收到的退税款项。当您收到退税款时,该科目将减少相应的金额。
国外客户打款到一达通(只是我司的部分货款),出货时国外客户要求我司的产品(展示架)和另外一家公司产品(包包),组合到一起出口,出口报关不能用两家公司名字一起出口,现为了能让货物出口到国外,用了(包包)公司的名字出口。 问题1:包包公司让我展示架公司开专用13%发票给到包包,请问这样操作是否合法,财务上如何做分录。 问题2:包包公司是自主退税,展示架公司是通过一达通代理退税的,包包公司说他退税后,会把属于展示架13%的税退还给展示架公司。财务上如何做分录。 3、国外客户是打款到一达通的,展示架公司虽然开票给包包公司,但是包包只会付展示架公司的退税款,账务上:借:应收账款-一达通 贷:应收账款-包包公司 这样做分录是正确的吗。 老师,我问题有点多,辛苦您帮我解答一下,谢谢!
2、甲公司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主要开展装修和商品销售业务,适用的增值税税率分别为9%和13%,2020年12月发生如下相关经济业务:(1)1日,甲公司与乙公司签订一项为期5个月的装修合同,合同约定装修价款为20万元.增值税税额为0.9万元.合同签订时收取合同价款10万元。其余款项于服务期满时一次收取。截至12月31日,甲公司履行合同实际发生劳务成本2万元(均为装修人员薪酬),估计还将发生劳务成本8万元,履约进度按时间的进度能够合理确定.(2)5日,采用托收承付结算方式向丙公司销售一批商品,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价款为1000万元,增值税税额为130万元.实际成本为800万元.为客户代垫运输费5万元(不考虑增值税),全部款项已办妥托收手续。(3)20日.丁公司因产品质量问题退回M商品10件.该产品为上月采用现销方式售出并已确认收入,其单价为2.5万元(不含增值税)、成本为2万元.甲公司已向丁公司开具了增值税红字发票,并签发了一张面值为28.25万元、期限为1个的银行承兑汇票.退回的产品已入库.要求:根据上述资料,不考虑其他因素,做出每小题相关分录。(答案中的金额单位用
业务题一:请根据以下事项编制彬彬公司(一般纳税人)的会计分录,注意标明业务日期,明细科目写全。 (1)1月2日,彬彬公司向甲公司购买一批B等级原材料,材料已验收入库,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材料价款为70000元,增值税税率13%,已用银行汇票办理结算,并将多余款项退回开户银行。 (2)1月7日,彬彬公司采用托收承付结算方式向乙公司销售商品一批,按价目表标明的价格计算,金额为50000元。由于是成批销售,彬彬公司给乙公司20%的商业折扣,增值税税率为13%。 (3)1月17日,乙公司由于资金周转问题,给彬彬公司一张商业承兑汇票抵偿之前欠款。 (4)1月20日,彬彬公司因订购一批A等级原材料,以银行存款向丙公司预付一批材料款60000元。 (5)1月23日,丙公司交付材料,材料已验收入库。彬彬公司收到增值税专用发票,材料价款为100000元,增值税税率为13%。彬彬公司于当日以银行存款补付丙公司剩余材料款。 (6)1月31日,彬彬公司清查库存现金,发现短款300元。经查,该短款中有200元属于出纳员的责任,应由出纳员小红赔偿:另外短款的100元无法查明原因。
某公司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企业,应收账款现金折扣的会计处理采用总价法,月初“坏账准备”账户的贷方余额为48000元。12月份发生有关货币资金及应收项目的经济业务如下:(1)12月1日,公司出纳员交来因上个月工作失误,由本人赔偿的现金200元。(2)12月2日,公司填制“银行本票申请书”,申请不定额本票240000元,银行收取手续费100元。(3)12月3日,公司销售给阳光商店一批商品,价款160000元,增值税税额为20800元,付款条件为“2/10、N/30”。(4)12月4日,公司以不定额本票购进材料180000元,增值税23400元,余款由收款单位退回,公司已将其存入银行。(5)12月5日,公司销售给玉泉商店商品200000元,增值税税额为26000元,玉泉商店当即开出一张无息、期限为1个月的商业汇票。(6)12月6日,一张出票日期为11月6日、月利率为8o、票面价值为150000元、期限为1个月的商业承兑汇票到期,公司收到本金和利息。(7)12月7日,因产品质量问题,阳光商店在未支付货款的情况下退回不合格产品20000元,增值税税额为2600元,已开具红字增值税专
东方公司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增值税率为13%随时结转销售成本,2021年6月发生的主要经济业务如下:2日,销售给外地甲公司A设备500台,每台不含税售价2000元,成本1500元,商品已经发出以银行存款代垫运杂费3000元。公司销售时已知甲公司资金周转发生困难,但为了维持与甲公司的合作关系,公司将商品销售给了甲公司假定商品发出时纳税义务已经发生。10日,向乙公司销售B商品1000件,每件标价500元,不含增值税,每件成本为350元。为了促销,东方公司哈予乙公司10%的商业折扣井开具了增值税专用发票。B商品已发出,但款项尚未收到。15日,因部分B商品的规格与合同不符,乙公司退回B商品50件,公司已按规定向乙公司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销售退回允许扣减当期增值税销项税额,退回商品已验收入库。6月1日与两公司签订一项安装合同,安装期限2个月,合同总价款为50万元,增值税4.5万元。截至30日以银行存款支付安装工人工资20万元,根关费用5万元,估计还将发生安装费用15万元,公司按投入法确定履约进度,30日丙公司按进度支付了合同价款要求:请东方公司上述业务作相关账务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