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单位在国外(如美国、俄罗斯等)取得的特许权使用费,属于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中的“境外所得”。根据《关于境外所得有关个人所得税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0年第3号)的规定,来源于中国境外的所得包括因任职、受雇、履约等在中国境外提供劳务取得的所得,中国境外企业以及其他组织支付且负担的稿酬所得,许可各种特许权在中国境外使用而取得的所得等。 对于您单位取得的特许权使用费,在扣除俄罗斯税收10%后,您单位需要按照中国税法规定,以剩余部分为基础,按照15%的税率计算并缴纳企业所得税。 在进行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时,您单位需要按照中国的会计年度(公历年度)进行纳税申报。在申报过程中,需要注意区分境内所得和境外所得,并分别计算税额。对于境外所得,您单位需要按照税法规定进行申报,并附上相关的纳税证明和资料。
会计交接,新任会计扭曲事实,写交接书跟前任会计询问后没有按照原会计的叙述写报告就让领导签了要调帐,关键是把责任全部都甩给前会计了,现在前会计有没有必要高她诽谤
公司营业执照办理下来前够买的固定资产的发票能够入账吗?因为执照还没办理下来,所以发票是开在个人名下的。
q列是公式得来的数据 109-113未被筛选 公式怎么设置 109-113才不能被公式影响
这个是以20台旧的换了20台新的吗
正常每月有收款回单老板总是不能按月提供,总会跨月跨年度,像这样应该怎么和老板沟通这个事情
刚成立2个月的公司,老板要求做投资利润表,求模板
建筑行业,存在开具简易计税的发票,针对城建税的算法,直接用销项税减去进项税,得出的金额乘以7%减半征收,但是如果是教育费附加和地方教育费附加,就需要销项税减去进项税再加上简易计税的税额合计数,乘以他们各自的税率减半征收?? 想问下这个计算公式是否这样子?
老师好,现金流量表第一行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是负数怎么调
这题应收股利是购买时的。 为啥计入投资收益
这题应收股利是购买时的。 为啥会计入投资收益
举例问一下:比如当时税前10000元,扣除10%税后。实际收款9000元,那么汇算清缴的时候,按照10000元为基数,补缴5%企业所得税吗?(境内税率15%,境外10%)
企业所得税的基数是应纳税所得额,而不是某笔收入的税前金额。应纳税所得额是全年所有收入减去所有可扣除的成本、费用和损失后的金额。 企业所得税的税率是固定的(例如你提到的境内税率15%,境外10%),但具体适用哪个税率取决于企业的具体情况(如是否在境外有收入等)。 在汇算清缴时,你需要将全年所有收入、成本、费用和损失进行汇总,计算出应纳税所得额,然后根据适用的税率计算应缴纳的企业所得税。如果之前已经预缴了一部分企业所得税(例如通过每月或每季度的预缴),那么在汇算清缴时,需要将预缴的税款与应缴纳的税款进行比对,多退少补。 因此,你不能简单地将某笔收入的税前金额作为企业所得税的基数,并据此计算应补缴的税款。你需要根据全年的财务数据进行计算。
我有个疑问:10000元在美国已经按照10%缴纳了一次企业所得税,结汇到公司后,9000元对应的应纳税所得额再按照15%缴纳企业所得税,那岂不是缴纳重复了,能详细举例说一下数据之间的关系吗
如果第一次缴纳的1000元税款是联邦层面的企业所得税,而第二次缴纳的1350元是州层面的企业所得税,那么在实际操作中,公司可以在计算联邦公司所得税时扣除已经缴纳的1000元州公司所得税。但具体能够扣除的金额和方式还需要根据具体的税法规定和公司的具体情况来确定。 美国税法允许企业进行一系列的税收抵免和优惠,如折旧和摊销、研发税收抵免、就业税收抵免等。这些抵免和优惠可以在一定程度上降低企业的税负,但具体能否享受这些优惠还需要根据公司的具体情况和税法规定来确定。 总之,对于您提到的案例,虽然存在对同一税源的重复征税现象,但美国税法也提供了一些避免重复征税的措施和税收抵免优惠。因此,在具体操作中,公司需要根据自身的具体情况和税法规定来合理规划税务策略,以降低税负并避免不必要的税务风险。
我这样理解对吗?10000元已经在美国缴纳了10%企业所得税,这部分结汇回来,我可以预缴时不计入应纳税所得额,等到汇算清缴时多退少补?
同学你好 对的 是这样理解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