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单位在国外(如美国、俄罗斯等)取得的特许权使用费,属于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中的“境外所得”。根据《关于境外所得有关个人所得税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0年第3号)的规定,来源于中国境外的所得包括因任职、受雇、履约等在中国境外提供劳务取得的所得,中国境外企业以及其他组织支付且负担的稿酬所得,许可各种特许权在中国境外使用而取得的所得等。 对于您单位取得的特许权使用费,在扣除俄罗斯税收10%后,您单位需要按照中国税法规定,以剩余部分为基础,按照15%的税率计算并缴纳企业所得税。 在进行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时,您单位需要按照中国的会计年度(公历年度)进行纳税申报。在申报过程中,需要注意区分境内所得和境外所得,并分别计算税额。对于境外所得,您单位需要按照税法规定进行申报,并附上相关的纳税证明和资料。
老师你好,我们公司去年12月份又预提一项费用比如说10万元整,该费用的发票是在23年2月份开来的,但是当时预提的时候,因为发票没开具,而且当初它家每次都开的普通发票,所以我按含税价预提的费用,23年收到发票后,发现对方开的是专票,小规模企业有一个0.01税率的增值税,因此票面不含税金额为9.9万元+0.1万元的增值税,我在冲该笔预提费用时,只能用不含税金额9.9万元去冲当初预提的,剩下的0.1万元无法冲减费用,于是在23年做22年所得税汇算清缴时,把0.1万元做了调增处理,现在是纳税申报的问题解决了,但是在账务上,我要怎么处理这个0.1万元多出来的应付款呀,因为在23年做冲预提费用时,0.1万元这个部分是做的借进项税金,贷其他应付款,感觉这样重复做了,有什么办法不重复也能正确入账呢,麻烦老师解答下,谢谢
张先生系我国某单位员工,2021年12月份的收入情况如下: (1)每月应税工资收入(不含按规定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为5400元,截至11月已预缴个人所得税税款132元。(2)向 A 企业转让一项非专利技术的使用权,成交价格为10000元。 (3)因检举、揭发某人违法犯罪行为,获得政府部门颁发奖金1000元。(4)为 B 公司做软件设计,报酬20000元;领取前,通过民政局捐给某敬老院10000元。 (5)参与电视台举办的有奖竞猜活动,获得奖品价值2000元。 (6)取得省政府颁发的科技奖5000元。 (7)因购房领取原提存的住房公积金25000元。假定全年除工资外无其他收入,也无其他扣除项。要求: (1)根据上述资料,分析上述收入中,哪些需缴纳个人所得税,哪些不需缴纳个人所得税。(2)计算各支付单位应扣缴的个人所得税额,并说明应在什么时间内解缴税款。 (3)计算年终综合所得汇算清缴应退(补)税额。
我司为自贸区企业是A ,国内供应商是B,国外客户是C C从A处采购商品(美元结算),A从B进货(美元结算),由B出口,A提供给 C清关手续,提单在路上更改发货人和收货人,这个业务在财务和税务上如何合规合法呢? 这个业务模式看起来像是一种转口贸易,也就是A公司作为贸易中介,B公司作为实际出口商,C公司作为最终买家。在财务和税务上的合规性主要涉及以下几个方面: 1. 发票问题:A公司从B公司采购商品时,B公司应向A公司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A公司再将商品卖给C公司时,也应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2. 税务问题:B公司作为出口商,其出口的商品可以享受增值税退税政策。A公司作为贸易中介,其收入应缴纳企业所得税。 3. 外汇管理问题:A公司收到C公司的美元付款后,需要按照中国的外汇管理规定,将外汇兑换成人民币。同
请问下:我单位在国外(比如美国,俄罗斯等)取的的特许权使用费,属于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中的“境外所得”吗?比如扣除俄罗斯税收10%后给我们美元结算,我们单位按照15%缴纳企业所得税,需要怎么做汇算清缴处理?政策参考是?麻烦专业的税务老师解答,谢谢!
“依照《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凭证管理办法》(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28号发布)第九条规定,企业境内支付属于增值税应税范围的,除对方为依法不需要办理税务登记的单位和个人满足小额零星交易的外,需要取得发票作为税前扣除凭证。 个人取得劳务费收入,属于增值税应税范围,因此劳务费金额在超过500元时就需要取得在税务局代开的发票作为税前扣除凭证,否则就不得税前扣除了。”请问老师企业支付给个人的劳务费无发票,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税前不能扣除对吧,请问政策依据是上面的引号内的这段话么?谢谢
老师好,未交增值税小于留抵税,账务处理是借:应交税费-未交增值,贷:应交税费-待抵扣进项税摘要如何写
海南个体户,没有经营已经工商注销了,但是没有税务注销
为种植水稻,购买化肥2000元,农药500元,种子600元,以银行存款支付
你好老师请问,废品收入或挣差价服务无票收入,季度超过30万啦,申报需要填列在哪一行?
你好老师请问,小规模公司废品和挣差价的服务无票收入,怎么申报,填到哪一行呢?
新华村为种植水稻,购买化肥600元,农药300元,种子800元,货款未付。
老板有5个门店。有一笔费用是一个门店付款。费用要分摊到5个门店,应该怎样做会计凭证?
老师信息化费用是怎么
建行的对公账户网银,找不到电子票据的界面,申请手续费发票
请问老师,我们是医疗器械经营企业一般纳税人小微企业,借的个人款,付的利息怎么做能税前扣除?我们老板娘说让收利息的个人去税务代开发票。说每天一次不超500元的让开收据都能睡前扣除,老师这样对吗?老师写的具体点吧
举例问一下:比如当时税前10000元,扣除10%税后。实际收款9000元,那么汇算清缴的时候,按照10000元为基数,补缴5%企业所得税吗?(境内税率15%,境外10%)
企业所得税的基数是应纳税所得额,而不是某笔收入的税前金额。应纳税所得额是全年所有收入减去所有可扣除的成本、费用和损失后的金额。 企业所得税的税率是固定的(例如你提到的境内税率15%,境外10%),但具体适用哪个税率取决于企业的具体情况(如是否在境外有收入等)。 在汇算清缴时,你需要将全年所有收入、成本、费用和损失进行汇总,计算出应纳税所得额,然后根据适用的税率计算应缴纳的企业所得税。如果之前已经预缴了一部分企业所得税(例如通过每月或每季度的预缴),那么在汇算清缴时,需要将预缴的税款与应缴纳的税款进行比对,多退少补。 因此,你不能简单地将某笔收入的税前金额作为企业所得税的基数,并据此计算应补缴的税款。你需要根据全年的财务数据进行计算。
我有个疑问:10000元在美国已经按照10%缴纳了一次企业所得税,结汇到公司后,9000元对应的应纳税所得额再按照15%缴纳企业所得税,那岂不是缴纳重复了,能详细举例说一下数据之间的关系吗
如果第一次缴纳的1000元税款是联邦层面的企业所得税,而第二次缴纳的1350元是州层面的企业所得税,那么在实际操作中,公司可以在计算联邦公司所得税时扣除已经缴纳的1000元州公司所得税。但具体能够扣除的金额和方式还需要根据具体的税法规定和公司的具体情况来确定。 美国税法允许企业进行一系列的税收抵免和优惠,如折旧和摊销、研发税收抵免、就业税收抵免等。这些抵免和优惠可以在一定程度上降低企业的税负,但具体能否享受这些优惠还需要根据公司的具体情况和税法规定来确定。 总之,对于您提到的案例,虽然存在对同一税源的重复征税现象,但美国税法也提供了一些避免重复征税的措施和税收抵免优惠。因此,在具体操作中,公司需要根据自身的具体情况和税法规定来合理规划税务策略,以降低税负并避免不必要的税务风险。
我这样理解对吗?10000元已经在美国缴纳了10%企业所得税,这部分结汇回来,我可以预缴时不计入应纳税所得额,等到汇算清缴时多退少补?
同学你好 对的 是这样理解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