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会计上是分摊到15个月。 会计与税法有差异,税法是首付实现制,规定如下: 税法上的处理具体可以参考:根据《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国务院令第512号)第十九条规定,租金收入应当按照合同约定的承租人应付租金的日期确认收入的实现。《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贯彻落实企业所得税法若干税收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10〕79号)第一条规定,根据《实施条例》第十九条的规定,企业提供固定资产、包装物或者其他有形资产的使用权取得的租金收入,应按交易合同或协议规定的承租人应付租金的日期确认收入的实现。其中,如果交易合同或协议中规定租赁期限跨年度,且租金提前一次性支付的,根据《实施条例》第九条规定的收入与费用配比原则,出租人可对上述已确认的收入,在租赁期内,分期均匀计入相关年度收入。根据上述规定,出租房屋约定免租期,应按合同约定的承租人应付租金的日期确认企业所得税的租金收入;但如果租赁合同约定的租赁期限跨年度且租金提前一次性支付的,出租人可按包含免租期的租赁期限内分期均匀计入相关年度收入。
老师,我就是想问一下把公司的场地转租出去。有些作为那个待摊费用吗?然后他待摊费用冲减,待摊费用不是负数了吗?就是把房租转租出去不是收到那个租金吗?因为自己也是营业的。然后呢他也会给房租。所以我觉得是可以对冲房租的,但是他房租没给然后他又收到租金了,先进入待摊费用。待摊费用不可以是负数的吧。比如说我们房租15万,转租一部分租金5万,就5万不能对冲吗?相当于房租10万
请问我是租赁公司,别人租我的有性动产一年。从4月到明年3月。我开了增值税发票。请问一下收入我怎么分期确认。是先做预收账款,然后每个月确认收入冲减预收账款。再每个月折旧计入成本。
您好,请问我们公司做房屋租赁,属于小规模纳税人,收业主房子,比如收了一套房4000,里面3个房间,然后再租出去,每个月收租金4500,每个月给业主打租金,然后我们这种情况是交多少个点的税呀,然后这种会计应该怎么处理,我下面看到一张图片,那个图片后面的怎么做呀,我们公司是不是和我下面那个图片问的问题属于一类呢
#提问#老师,我们公司做了空调租赁业务,都是一次性收一年的租金,这个收入的确认我是不是得分月确认,账务怎么处理呢?比如说我我现在是开120万的发票,收了120万的款,但是这部分收入是未来一年的收入,我是不是就每个月确认10万的收入,剩下的那部分收入怎么做账呢?
你好,老师请问一下,我公司收取的租金假如是12万,我做账是:借:银行存款12 贷:预收账款12,然后开出12万的发票,我确认收入 ,想问一下,我的税款是按12万的交,收入我要按月确认,怎么做分录
老师,公司遇到函调,需要提供几年前的工资表跟银行流水,其实就是挂靠的社保人员,以前账是代理记账做的,工资表也没有跟社保对上,四个人的社保做成了三个人的工资表。五个人的社保也做成了三个人的工资表。 1.我是重新做个工资表对上社保,做个假会计凭证,说工资是付的现金。 2.直接把错的打印出来告诉税务,以前的会计做错了,然后做个对应社保的工资表并说我会去调账。付的工资也是说老板给的现金。 3.老师是有更好的办法
老师,请教两个问题,1.我们公司是一般贸易企业,注册地址及办公地址是深圳宝安,我们买的货物可以拉到老板的惠州厂区(惠州厂跟深圳公司是同一法人)打包然后从那里再拉到港口去出口吗?还是一定要将货物拉回深圳办公地再出口?2.如果是在深圳办公地以外(比如惠州,东莞)租个仓库,用来存放及打包,然后直接出口,货物不经过深圳办公地可以吗?
老师,客户转账给我们A公司,A公司开不了客户需要的发票,我们B公司可以开,可以让b公司出具委托书,委托A公司收款,然后B公司开发票给客户可以吗
老师你好,1.私帐转公账为什么不给开票? 2.私对私可以开票? 3.公账余额不足,我可以取现金存公账吗? 因为公账余额不足,我又要开票,怎么方法妥一点
老师,快账系统里面,设置科目期初数据时,应收账款科目,期初余额在贷方,请问系统里应该怎么填写?系统设定好余额在借方了,那应该填写负数吗?填了负数以后,科目余额表中的贷方数据又是空的。怎么回事呢?
@董孝彬老师,别的老师别回答,
应付票据是什么票据?
老师,您好,这题解析没看懂,能说的更清晰点吗?
老师,一般纳税人收到发票可以先不认证吗?
我想问一下 公司刚成立 租厂房在生产 自己厂房在建设 那就没有筹建期 开办费了咯 这边是子公司 公司营业执照没下来前就开始生产了 那目前生产的货物不能算在这边了吧 归总公司那边吧
老师开专票跟开普票的会计分录一样么
你好,专票和普票对于销售方来说分录是一样的。
老师看上面的解释,我还是没明白那我的税是应该也分摊15个月么,对方按照季度交房租,我怎么做账呢
你好!税法是按合同约定的付款日期,确认收入。 根据上述规定,出租房屋约定免租期,应按合同约定的承租人应付租金的日期确认企业所得税的租金收入;但如果租赁合同约定的租赁期限跨年度且租金提前一次性支付的,出租人可按包含免租期的租赁期限内分期均匀计入相关年度收入。 个人建议:收租金 借:银行 贷:其他应收款-待摊房租 应交税费-增值税-销项 每月分摊收入 借:其他应收款-待摊房租 贷:其他业务收入 企税和增值税都是按照收房租的日期报税。 当然也可以,会计账上也不分摊收入,直接收到房租 借:银行 贷:其他业务收入 应交税费-增值税-销项
会计账上也不分摊收入,直接收到房租。这样可以么,符合新收入确认法则呢
你好,按法则应该分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