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种情况就是不需要填写的
公司从2020年注册开始就有个关联企业,某公司是 我们的 股东之一。 后来,在21年7月,这个公司退出了,剩下的 股东都是 自然人。 那么,我们现在 做“21年汇算清缴”时,还需不需要 做 《企业年度关联业务往来报告表》?在21年 年底的时候已经做了工商变更,年底的时候 所有 股东 都是 自然人
老师,关联业务往来年度报告申报这个用申报吗?公司股东有自然人和一个公司股东,这个公司股东占持股比例的23%,我看以前年份有的没报,有的报了,到底用不用报呢?不报有什么影响吗?
老师,汇算清缴时关联业务往来年度报告申报,这个是只有母子公司才填写吗?如果有甲公司有5个股东,其中三个自然人股东又成立了一家乙公司,请问这其中的一个自然人股东的爱人又成立了一家丙公司,请问这甲乙丙是不是都可以不填写这关联业务往来年度报告申报呀?
老师,请问公司100%投资3家公司(有自己的名称和法人),那我税务备案是应该选择独立核算。母子公司日常申报都是各自申报,就是到了汇算清缴需要填写关联业务往来报表的可以了。合并报表是年底才做,而且合并报表不需要申报给税务局,是吗?谢谢老师!
一般什么情况下才需要填写这边呢
一般经常涉及到就是同一个老板名下不同公司有业务才需要的
老师您是说同一个法人的不同公司嘛?如果是法人不是股东,也是看同一法人名下的公司填写是吗?
抱歉,我没表达清楚,这种情况丙公司不用申报关联表
那准确的说什么情况才填写这关联业务往来年度报告申报呢
就是公司之间有关联关系的才需要填写
如果说没有关联关系,那就可以不用填写
那什么才算关联关系呢?如果甲公司和丙公司有业务往来算吗?
一方直接或间接持有另一方的股份总和,或者双方直接或间接同为第三方所持有的股份达到25%以上。 一方与另一方之间借贷资金占一方实收资本50%以上,或者一方借贷资金总额的10%以上是由另一方担保。 一方半数以上的高级管理人员或至少一名可以控制董事会的董事会高级成员是由另一方委派,或者双方半数以上的高级管理人员或至少一名可以控制董事会的董事会高级成员同为第三方委派。 一方半数以上的高级管理人员同时担任另一方的高级管理人员,或者一方至少一名可以控制董事会的董事会高级成员同时担任另一方的董事会高级成员。 一方的生产经营活动必须由另一方提供的工业产权、专有技术等特许权才能正常进行。 一方的购买或销售活动主要由另一方控制。 一方接受或提供劳务主要由另一方控制。 一方对另一方的生产经营、交易具有实质控制,或者双方在利益上具有相关联的其他关系。
以上的这些关系就是关联关系
如果有关联但是双方都没有填写,会怎样呢?
其实这个也没有太大影响,一般人没也没人会查
主要是感觉填写了事情太多,如果一方填写了而另一方没有填写是不是会被查出来呢?
不会,但是填了还是没毛病
那一般公司填写吗
一般还是需要写上的,毕竟还是需要申报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