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这个的话是属于虚开的,其实需要缴纳个税的才可以
老师,看到一个老师答疑举例了一个现金赔付的例子“保险公司帮助W企业联系好修理厂,对出险车辆进行维修,并把应付给W企业的赔偿金直接支付修理厂,不可以抵扣进项税。”那修理厂发票是开给谁呢?开给客户吗? 表格里的两种赔付情形,保险公司的资金最后都是给修理厂,你其实没法判断是保险公司联系修理厂修车、还是保险公司帮助客户联系修理厂修车。 所以,我可以理解为修理厂发票开给客户就是现金赔付,开给保险公司就是实物赔付对吗? 保险公司两种赔付方式可能金额是一样的,但是一个可以抵扣进项税,一个不能,是因为现金赔付,是给客户抵扣了进项税,所以才说保险公司不能抵扣进项税的对吗?还是说现金赔付发票也可能开给保险公司,但是就是不能抵扣,如果这样,是为什么呢,感觉没道理啊?
老师关于票据中的支票,我有以下几个问题,请老师帮忙解答,谢谢! 1.现金支票或者转账支票有没有公司开给个人的呢?开给个人一般是什么情况下有呢?能不能说一些实务中的例子? 2.在实务中,为什么使用支票提取备用金需要在背书人那里盖一套印鉴呢?不太理解这个过程。还有为什么银行要求在附加信息栏写上经办人身份证中的信息呢?所有银行都是这么规定的吗? 3.支票的印鉴不符合支票的印鉴审核不通过是两种概念?只有印鉴不符,才会被处以罚款? 4.支票的结算要求中有说不准签发远期支票,但其实在实务中只要账户有足够资金,其实是可以的,对吗?
老师,您好,请教一个问题,我司(小规模纳税人)提取备用金,如果通过公转私的方式(打进出纳个人账户),就是将这个备用金由个人账户保管这样行不行? 就是说没有实际现金存保险柜里。。 金额不算很大。这样会不会被查。。。。 按打进个人账户的话会计分录应该是 借:其他应收款 贷:银行存款,,,后期要打回来 才算平衡(不会被误认为分发股利的情况) 那现在被我通过公转私提取备用金 借:库存现金 贷:银行存款,因为我打到私账管理图方便 做备用金的这笔钱就是平时用于日常办公或者其他报销,做凭证的时候就直接 借:管理费用 贷:库存现金 了 这样是不是不规范,要调么,还是说在领导信任的情况下,做备用金(库存现金)科目处理也行? 那如果实在要调账的话,可能会被查的话,要怎么调啊
老师,我们公司买了辆货车,先付的首付款,后面每个月付,但是发票对方已经全额开过来了,我这边应该怎么做账呢,并且每个月付的这部分还不是从公司账户出去的,因为当时留的银行卡是我们老板娘的,公司需要把钱先转给老板娘,老板娘在付每期贷款的,这种情况应该怎么处理呢
老师,我们是新媒体公司,有个客户需要我们给他好几个业务,其中有一个做流量投放,我们做不了,就转包给其他供应商,但流量投放具体不知道到底要用好多,所以比如客户先打100w给我们公司,但我们根据实际投放情况,比如第一次给供应商先打10万,第二次根据预估又打10万。这种情况的话,我们收到的100w什么时候确认收入呢?是收到的时候算到计入收入全额报税?还是可以按照实际消耗多少再开多少发票?报税也按消耗来?
连续12个月不超过500万,是从领营业执照算起,还有从开出第一张发票算起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期末借方余额,是不是要重分类到其他流动资产?
商贸零售行业,无进销存软件,商品型号繁多,如何设置会计科目方便月末结转成本?库存商品设置数量金额式辅助核算?还有哪些科目要设置数量金额式核算?月末成本结转能否实现一键自动结转?
请问老师,我现在收到24年的专票,但抵扣肯定只能在25年抵扣了,我把成本做在24年的分录是借:主营业务成本,贷:其他应付款(我公司是劳务派遣公司,支付给渠道的费用时是借:其他用付款,贷:银行存款,所以发票来了就贷:其他应付款。),抵扣做在25年,分录事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贷:其他应付款?
例如公司回收一台滚筒洗衣机150元;借:原材料150贷:银行存款150领料拆解借:生产成本A70元生产成本B80元贷:原材料150元拆解完入库借:库存商品A70元库存商品B80元贷:生产成本A70元生产成本B80元结转成本借:主营业务成本150元贷:库存商品A70元库存商品B80元老师这样做分录、数据这样取数对不对啊
我们备案的是先进先出法
我们备案的是先进先出法
回收的滚筒洗衣机拆解成零配件成本要怎么算?怎么结转成本呢
回收滚筒洗衣机拆解的零配件需要把每个零配件按各自的品名一个一个的入库吗
老师,我24年12月预提了24年第四季度投促局会给的发展奖励金(计入营业外收入),要是预提多了,我25年该怎么处理?
需要缴纳个税的才可以是什么意思啊,老师我是小白,辛苦老师讲一下,这种情况怎么杜绝呢?
就是说,这个的话,差额,相当于我们公户交易,怕最后认定虚假交易
对,那这样的情况该怎么给老板告知风险呢?杜绝这样的操作
不要私户交易,金税四期的情况下
也就是说这多余的 4000 块钱还是要用公帐退到客户卡里么???这样就可以解决虚开发票的问题了么??
嗯对是这个意思的了
好的,谢谢老师
对了,我想再问一下,以后这种开票情况是不是尽量杜绝,事情是这样的,一个客户的车被撞了,想让我方开高额票据 15000,拿着 15000 的普票做证据,去找撞他车的人陪款,实际上这个被撞的人,维修款才 11000,中间的差额 4000,是这个客户想找撞他车的人赔,也就是说他想额外赚 4000,我方是一般纳税人,给他开了 13 个税点的普票,这种情况是不是要杜绝啊?可是怎么说才能更有说服力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