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要做到这一点,股东需要在公司章程中规定相关表决权的规则。通常情况下,股东会、股东大会的决议需要经过股东所持有股份的多数同意才能通过。但是,在公司章程中可以规定,某些重大事项的决议需要获得特定股东所持有股份的同意或者超过特定比例的股东所持有股份的同意才能通过。例如,公司章程可以规定,对于涉及公司重大资产重组、股权转让等事项的决议,需要获得某个或某些特定股东所持有股份的同意或者超过某个或某些特定股东所持有股份的同意才能通过。这样,即使这些股东所持有的股份不足50%,但他们所享有的表决权已足以对股东会、股东大会的决议产生重大影响。
上市公司在1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或者担保金额超过公司资产总额30%需要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方可。 那么为啥上市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的对外担保总额,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以后提供的任何担保只需要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就可以了。 按道理第二段担保的金额更大,风险更高,应该需要所持表决权的比例更高才合理啊。
你好老师,请问,我们公司现在做重大变更,法人变更,股东变更,原注册资本1000万,实缴了50万(共有6个股东,有4个股东已经实缴50万,这4个股东认缴的已实缴完毕),剩下两位股东未实缴。问: 1.现引进新股东1人,认缴20万,但是只给他1%股股份,那这20万我是全部计入实收资本还是10万计入实收资本,10万计入资本公积(至前1000万还未缴足); 2.如果,现在股东会决议以上原来4位股东由显名股东变为隐名股东,并且持股比例被压缩(原来是5%,现在压缩为3%,相当于50万只占股3个点了),并且由其中一位股东代持这4位小股东3%股份,这个去工伤税务变更时候需要什么资料?需要这4位股东和代持股东签转让协议还是代持协议? 3.假如上述变更发生后,公司账上需要调整吗?
"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董事会出席会议的人数或者股东所持表决权不符合公司法或者公司章程规定的;或者会议的表决结果没达到公司法或者公司章程规定通过比例的,当事人可以主张决议不成立”。这一结论与“股东会的表决方式违反法律法规规定的,股东可以自决议作出之日起60日内,请求人民法院判决撤销”的规定,如何理解,二者没有冲突么?在我看来,前者的做法不正是违反了相关的法律法规么,为何一个是决议无效,一个是撤销决议?
2018年1月1日a公司以银行存款1000万元购入丙公司股份,另支付相关税10万元,a公司持有的股份占比公司表决权股份的25%对丙公司的财务和经营决策有重大影响。投资日本公司可辨认净资产的公允价值为4200万元,与账面价值相等。2018年11月30日,丙公司因其他债权投资公允价值上升升增加,其他综合收益1万元,a公司按投资比例确认应享有的份额,2018年度丙公司实现净利润400万元,a公司投资比例确认应享有的股份份额。2018年12月31,日本公司召开股东大会伤害通过上向股东分派现金股利120元,该利润分配方案于当日对外公布,a公司按资比例确认应享有的份额。二零一九年一月一日A公司出售,对比公司的全部投资,收到出售价款1150万元,已宣告尚未收到的现金股利已存入银行,不考虑其他税费。
根据公司法律制度规定,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全部股东表决权10%以上的股东,以下列事由提起解散公司诉讼,符合公司法规定时人民法院应予受理的有( )。 A.公司持续2年以上无法召开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公司经营管理发生严重困难 B.公司亏损,财产不足以偿还全部债务 C.公司被吊销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未进行清算 D.股东表决时无法达到法定或者公司章程规定的比例,持续2年以上不能作出有效的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决议,公司经营管理发生严重困难 E.公司董事长期冲突,且无法通过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解决,公司经营管理发生严重困难 正确答案 : A,D,E 【知识点】股东诉讼情形 问题:C吊销营业执照是什么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