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
Q

根据公司法律制度规定,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全部股东表决权10%以上的股东,以下列事由提起解散公司诉讼,符合公司法规定时人民法院应予受理的有(  )。 A.公司持续2年以上无法召开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公司经营管理发生严重困难 B.公司亏损,财产不足以偿还全部债务 C.公司被吊销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未进行清算 D.股东表决时无法达到法定或者公司章程规定的比例,持续2年以上不能作出有效的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决议,公司经营管理发生严重困难 E.公司董事长期冲突,且无法通过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解决,公司经营管理发生严重困难 正确答案 : A,D,E 【知识点】股东诉讼情形 问题:C吊销营业执照是什么情形?

2023-10-29 14:25
答疑老师

齐红老师

职称:注册会计师;财税讲师

免费咨询老师(3分钟内极速解答)
2023-10-29 14:30

同学,你好,C公司吊销营业执照就相当于已经解散了,再告公司解散法院不会受理

还没有符合您的答案?立即在线咨询老师 免费咨询老师
咨询
相关问题讨论
同学,你好,C公司吊销营业执照就相当于已经解散了,再告公司解散法院不会受理
2023-10-29
应该。公司未弥补的亏损超过了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 《公司法》第一百零一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开】股东大会应当每年召开一次年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在两个月内召开临时股东大会: (一)董事人数不足本法规定人数或者公司章程所定人数的三分之二时;(二)公司未弥补的亏损达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时; (三)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百分之十以上股份的股东请求时;(四)董事会认为必要时; (五)监事会提议召开时; (2)第一项董事长由董事会选举产生,股东大会无权选举更换。第二项不一定能更换全部监事,看有没有职工代表担任监事了。第三十八条【股东会的职权】股东会行使下列职权: (二)选举和更换非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监事,决定有关董事、监事的报酬事项 第三项股东大会无权更换总经理 第四十七条【董事会的职权】董事会对股东会负责,行使下列职权:(九)决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经理及其报酬事项 第五项合并决议仅有半数通过是不够的。 第一百零四条【表决权与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股东出席股东大会会议,所持每一股份有一表决权。但是,公司持有的本公司股份没有表决权。 股东大会作出决议,必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但是,股东大会作出修改公司章程、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的决议,以及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或者变更公司形式的决议,必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2020-12-21
连带责任是一种法律责任,它是指多个债务人中的任何一人或数人都有承担清偿全部债务的责任。也就是说,当公司股东滥用有限责任公司的独立地位和股东的有限责任时,其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无限责任或者连带责任。这种责任是不同于一般民事责任的特殊责任形式,其目的是为了保护债权人的利益,防止公司股东利用有限责任制度规避风险,损害债权人的合法权益。 具体而言,如果公司股东滥用有限责任公司的独立地位和股东的有限责任,逃避债务、转移资产等行为,导致公司无法清偿到期债务,那么这些股东就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这种连带责任意味着股东需要以其个人财产对公司的债务负责,而不是仅仅以所持有的股份为限。这可以有效地保护债权人的利益,使其能够得到充分的赔偿。
2023-11-17
你好题目是单选还是多选?
2022-05-22
您好,是这样的,D选项,因为这个是股份有限公司,是要求表决权比例达到就可以,不需要强调人数出席
2023-11-02
相关问题
相关资讯

领取会员

亲爱的学员你好,微信扫码加老师领取会员账号,免费学习课程及提问!

微信扫码加老师开通会员

在线提问累计解决68456个问题

齐红老师 | 官方答疑老师

职称:注册会计师,税务师

亲爱的学员你好,我是来自快账的齐红老师,很高兴为你服务,请问有什么可以帮助你的吗?

您的问题已提交成功,老师正在解答~

微信扫描下方的小程序码,可方便地进行更多提问!

会计问小程序

该手机号码已注册,可微信扫描下方的小程序进行提问
会计问小程序
会计问小程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