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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师您好。我公司与保险经纪公司签订合同,销售保险对公有提成奖励,收到激励后,我公司对包括总经理在内的部分管理人员发放保险任务完成奖励,未直接参与保险销售。我公司针对这部分管理人员缴纳个税时可以按照保险营销员的劳动报酬缴纳个税吗?还是要通过一般劳动报酬缴纳个税,是否有文件支持?

2023-11-24 22:17
答疑老师

齐红老师

职称:注册会计师;财税讲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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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11-24 22:26

您好!按照一般人员,保险人员这个和律师一样是有条件的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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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按照一般人员,保险人员这个和律师一样是有条件的哦
2023-11-24
您好!你可以不用跟法人买社保,你不做法人工资,也不用给他买社保就好了
2022-07-05
您好,这个的话,是需要的,要正常申报算到工资总额的,这种申报个税
2024-08-12
1.关于是否应加到工资总额中计算缴纳个税,需要区分不同情况:如果这些费用是公司按照规定标准进行实报实销,并且员工能够提供真实、合法、有效的发票,且费用的发生与公司生产经营活动相关,那么通常情况下这部分费用不计入员工工资薪金所得,不缴纳个人所得税。但如果是以报销的形式变相发放补贴,或者虽然有报销之名但没有真实发生相应的生活支出(比如无法提供有效发票对应的真实业务),那么税务机关可能会认定这部分为员工的工资薪金所得,需要并入工资总额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 2.举例来说:情形一:员工实际发生了房租、油费等生活支出,并且按规定提供了正规的发票,公司也按正常的报销流程进行审核支付,这种情况下一般不视为应税所得。例如员工提供了每月 3000 元的租房发票和 2000 元的油费发票,公司审核无误后予以报销,这通常不作为工资收入计税。情形二:员工无法提供真实有效的发票,或者公司没有严格审核发票的真实性和业务的关联性,那么税务机关可能认为这 5000 元是一种隐性的工资补贴。比如员工只是随意拿一些与实际生活支出无关的发票来报销,或者公司对发票审核流于形式,这种情况下,这 5000 元可能会被认定为应纳税所得,需缴纳个人所得税。
2024-08-12
你好,对的,你描述的话对的
2020-11-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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