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可以签订总公司委托分公司付款的协议
授权委托书 本授权委托书声明:我 某某 系A有限公司 的法人,对B项目爆破工程款,同意由C工程集团有限公司将此工程款项直接支付给A有限公司****分公司,对C工程集团有限公司办理工程收付款、增值税发票开具等业务所签署的一切文件和处理与之有关的一切事务,我均予以承认。 代理人无转委托权,特此委托。 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签章): 请问老师,以上委托是否可以?分公司账并没有并入总公司。谢谢。这样的委托对总公司的风险是什么?
2019年7月1日,甲公司与乙公司签订设计合同,合同约定:甲公司为乙公司设计A、B两种型号的设备,合同总价款为3000万元,设计项目于2019年4月1日前完成,项目完成后由乙公司验收:乙公司自签订合同起5日内支付合同总价款的30%的款项,余款在设计项目完后由乙公司验收合格后的5日内付清。2019年7月4日,甲公司收到乙公司支付合同总价款的30%的款项,至2019年12月31日甲公司完成整个项目的履约进度为60%,实际发生设计费1300万元,预计完成整个设计项目尚需发生设计费650万元,甲公司履约过程中所产生的设计具有不可替代用途,且该企业在整个合同期间内有权就累计至今已完成的履约部分收取款项要求:1.甲公司应在2019年12月31日采用何种方法确认提供设计劳务的收入?理由是什么?(10分)2编制甲公司2019年12月31日确认劳务收入的会计分录。(5分)3编制甲公司2019年12月31日结转劳务成本的会计分录。(5分)
()2019年7月1日,甲公司与乙公司签订设计合同,合同约定:甲公司为乙公司设计A、B两种型号的设备,合同总价款为3000万元,设计项目于2019年4月1日前完成,项目完成后由乙公司验收乙公司自签订合同起5日内支付合同总价款的30%的款项,余款在设计项目完后由乙公司验收合格后的5日内付清2019年7月4日,甲公司收到乙公司支付合同总价款的30%的款项,至2019年12月31日甲公司完成整个项目的履约进度为60%,实际发生设计费1300万元,预计完成整个设计项目尚需发生设计费650万元。甲公司履约过程中所产生的设计具有不可替代用途,且该企业在整个合同期间内有权就累计至今已完成的履约部分收取款项要求:1.甲公司应在2019年12月31日采用何种方法确认提供设计劳务的收入?理由是什么?(10分)2编制甲公司2019年12月31日确认劳务收入的会计分录。(5分)3编制甲公司2019年12月31日结转劳务成本的会计分录。(5分)
请问老师 建筑企业 分公司独立核算 ,只是每年与总公司合并报表。 这种情况,总公司以分公司的在建工程项目签订采购合同并支付了货款,材料商开具总公司抬头发票。 这发票给分公司能入在建工程成本吗?(有总公司的采购合同+委托分公司处理账务) 分公司收到发票借:成本 贷:总公司的应付账款,请问这样合理吗 工程款进分公司,分公司开票给甲方拨款的
老师您好,我们公司是做承包食堂的,总公司在北京是一般纳税人,分公司在外埠是小规模纳税人,独立核算。外埠的项目是由总公司跟外埠的公司签署的,收钱是由总公司收取。因为外埠当地的员工要上社保,所以社保、工资等日常经营开支都是由分公司支付的,想问下这种总公司收钱,分公司花钱的经营模式,可不可以理解为总公司把项目包给了分公司来做,这样每月1.总公把从对方公司收到的钱做收入,扣掉一定的管理费后打给分公司,此款总公司做成本2.分公司收到钱做收入并开专票给总公司进行抵扣。(特别问下,总分公司这间这种服务性的项目能否开专票?)这样处理业务有什么不妥之处吗?请您多多指正。
就是这个是税务认可的是吗
老师,能给我解答一下第二条问题吗
是的呢,因为你这边是总分公司,本来就有关联属性。签完协议,收票方(总公司)可以正常入账作为费用,与分公司挂往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