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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林牧渔行业有什么优惠政策

2023-11-06 21:24
答疑老师

齐红老师

职称:注册会计师;财税讲师

免费咨询老师(3分钟内极速解答)
2023-11-06 21:29

您好
一、增值税
1、《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38号)第十五条第一款:农业生产者销售的自产农产品免征增值税。
2、《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令2008年第50号)第三十五条第一款:条例第十五条规定的部分免税项目的范围,限定如下:
第一款第(一)项所称农业,是指种植业、养殖业、林业、牧业、水产业。
农业生产者,包括从事农业生产的单位和个人。
农产品,是指初级农产品,具体范围由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确定。
3、《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人工合成牛胚胎适用增值税税率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10]97号)规定:人工合成牛胚胎属于《农业产品征税范围注释》(财税字[1995]52号)第二条第(五)款规定的动物类“其他动物组织”,人工合成牛胚胎的生产过程属于农业生产,纳税人销售自产人工合成牛胚胎应免征增值税。
4、《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制种行业增值税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2010年第17号公告)规定:制种企业在下列生产经营模式下生产销售种子,属于农业生产者销售自产农业产品,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有关规定免征增值税。
一、制种企业利用自有土地或承租土地,雇佣农户或雇工进行种子繁育,再经烘干、脱粒、风筛等深加工后销售种子。
二、制种企业提供亲本种子委托农户繁育并从农户手中收回,再经烘干、脱粒、风筛等深加工后销售种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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齐红老师 解答 2023-11-06 21:29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以下简称企业所得税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以下简称实施条例)的规定,现对企业(含企业性质的农民专业合作社,下同 )从事农、林、牧、渔业项目的所得,实施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和征收管理中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企业从事实施条例第八十六条规定的享受税收优惠的农、林、牧、渔业项目,除另有规定外,参照《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4754-2002)的规定标准执行。企业从事农、林、牧、渔业项目,凡属于《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年版)》(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令第9号)中限制和淘汰类的项目,不得享受实施条例第八十六条规定的优惠政策。

  二、企业从事农作物新品种选育的免税所得,是指企业对农作物进行品种和育种材料选育形成的成果,以及由这些成果形成的种子(苗)等繁殖材料的生产、初加工、销售一体化取得的所得。

  三、企业从事林木的培育和种植的免税所得,是指企业对树木、竹子的育种和育苗、抚育和管理以及规模造林活动取得的所得,包括企业通过拍卖或收购方式取得林木所有权并经过一定的生长周期,对林木进行再培育取得的所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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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
一、增值税
1、《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38号)第十五条第一款:农业生产者销售的自产农产品免征增值税。
2、《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令2008年第50号)第三十五条第一款:条例第十五条规定的部分免税项目的范围,限定如下:
第一款第(一)项所称农业,是指种植业、养殖业、林业、牧业、水产业。
农业生产者,包括从事农业生产的单位和个人。
农产品,是指初级农产品,具体范围由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确定。
3、《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人工合成牛胚胎适用增值税税率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10]97号)规定:人工合成牛胚胎属于《农业产品征税范围注释》(财税字[1995]52号)第二条第(五)款规定的动物类“其他动物组织”,人工合成牛胚胎的生产过程属于农业生产,纳税人销售自产人工合成牛胚胎应免征增值税。
4、《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制种行业增值税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2010年第17号公告)规定:制种企业在下列生产经营模式下生产销售种子,属于农业生产者销售自产农业产品,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有关规定免征增值税。
一、制种企业利用自有土地或承租土地,雇佣农户或雇工进行种子繁育,再经烘干、脱粒、风筛等深加工后销售种子。
二、制种企业提供亲本种子委托农户繁育并从农户手中收回,再经烘干、脱粒、风筛等深加工后销售种子。
2023-11-06
你好,增值税是免征的 如果是海水养殖,内陆养殖,所得税减半。 其他的所得税免征
2022-03-30
根据相关规定:企业从事农、林、牧、渔业项目的所得,可以免征、减征企业所得税.
2024-04-12
从事农、林、牧、渔业项目的所得 (1)企业从事下列项目的所得,免征企业所得税: ①蔬菜、谷物、薯类、油料、豆类、棉花、麻类、糖料、水果、坚果的种植; ②农作物新品种的选育; ③中药材的种植; ④林木的培育和种植; ⑤牲畜、家禽的饲养; ⑥林产品的采集; ⑦灌溉、农产品初加工、兽医、农技推广、农机作业和维修等农、林、牧、渔服务业项目; ⑧远洋捕捞。 (2)企业从事下列项目的所得,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交叉出题): ①花卉、茶以及其他饮料作物和香料作物的种植; ②海水养殖、内陆养殖。 (3)企业根据委托合同,受托对符合规定的农产品进行初加工服务,其所收取的加工费,可以按照农产品初加工的免税项目处理。 (4)企业从事适用企业所得税减半优惠的种植、养殖项目,并直接进行初加工且符合农产品初加工目录范围的,企业应合理划分不同项目的各项成本、费用支出,分别核算种植、养殖项目和初加工项目的所得,并各按适用的政策享受税收优惠。 (5)企业同时从事适用不同企业所得税政策规定项目的,应分别核算,单独计算优惠项目的计税依据及优惠数额;分别核算不清的,可由主管税务机关按照比例分摊法或其他合理方法进行核定。 (6)企业对外购茶叶进行筛选、分装、包装后进行销售的所得,不享受农产品初加工的优惠政策。 (7)企业购买农产品后直接进行销售的贸易活动产生的所得,不能享受农、林、牧、渔业项目的税收优惠政策。
2022-06-21
您好,这个的话是农林牧渔才享受的,免费没有的
2023-11-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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