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学你好,是的,可以这样理解。委托加工收回的应税消费品,以不高于受托方的计税价格出售的,为直接出售,不再缴纳消费税;委托方以高于受托方的计税价格出售的,不属于直接出售,需按照规定申报缴纳消费税,在计税时准予扣除受托方已代收代缴的消费税。
委托方把委托加工的产品以委托价格收回后直接出售,为什么不用交消费税??如果高于委托加工价格出售为什么又要交消费税??
委托加工物资收回后直接用于销售或用于生产非应税消费品的存货,受托方代扣代缴部分消费税直接计入“委托加工物资”(借方)。请问:这部分消费税就不通过税金及附加科目反应,那税金及附加岂不是会少了委托加工物资这部分消费税的金额?
我有一个疑问,委托加工,如果委托方拿回来的东西是直接出售,委托方是不是就只要申报一个增值税?但是如果委托方拿回来后继续加工的,那委托方就是什么增值税和消费税了???虽然前面加工的交过消费税,但是因为继续加工的东西依然要交消费税,前面交过的可以抵扣,是这样子理解吗?
委托加工物资关于应交税费-消费税这个科目是否可以这么记:1.拿回来直接销售的或者收回后用于生产非应税消费品的,消费税记入委托加工物资,然后2.用于生产应税消费品的,消费税单独记,不计入委托加工物资里面,是吧
这个消费税征收管理的纳税义务发生时间,这里的销售和自产自用,还有进口这 3 个老师说同增值税一样,我在增值税里没看见啊,他啥意思?
委托加工收回的消费税如果直接用于出售是不用交消费税,是因为在把这个货物委托别人的时候已经交过了,所以不交对吗?
关税为啥是 10800✖️14% 啊?他不是关税计税价格,加关税吗,✖️14% 是啥
这道题的算是为啥 20✖️2000 啊啊啊啊
委托加工组成计税价格这里,委托加工应收消费品,为啥委托方不是增值税纳税义务人啊?
这个为啥要 5989-5085 啊? 金银首饰是安实际收取的不含增值税的全部价款征收消费税。非金银首饰是以新货物的销售额作为消费税的计税基础,不扣减旧货物的回收价格
月薪3500,月休4天,上了13天班,还休息了两天,怎么算
这个后边为啥是 20✖️2000 啊
过节买包包,首饰,烟酒,送客户,开普通发票,记哪个科目?可以抵扣企业所得税吗?
老师,税务疑点,这个是什么意思?税款所属期起:2023-01-01,税款所属期止:2023-1231,业务招待费销售费用:0.00,业务招待费管理费处玛用:132113.00,业的支付账载金额:0.00,业务招待费税收金额:0.00 营业收入:10325399.84,视同销售税收金额:0.00.扣除限额:0.00,差额1:132113.00,差额2:0.00 问题类型:未据实申报业务招待大额费支山账载金额
图二 20✖️2000 是啥,这一部分没看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