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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企业破产法律制度的规定,对破产人的特定财产享有担保权的权利人,对该特定财产享有优先受偿的权利。下列选项中,构成该项优先受偿权的有(  )。 A.破产人为他人债务提供的保证担保 B.破产人为自己的债务提供的质押担保 C.破产人为他人债务提供的抵押担保 D.第三人为破产人的债务提供的抵押担保 E.破产人的财产被债权人依法留置 正确答案 : B,C,E 【知识点】破产清算 答案解析 : 别除权是指债权人因其债权设有物权担保或享有法定特别优先权,而在破产程序中就破产人特定财产享有的优先受偿权利。据此,别除权的基础权利是设立在破产人特定财产之上的担保物权(抵押权、质权和留置权),不包括保证债权。因此,选项BCE正确。 问题:破产人为他人债务提供的保证担保,为什么不选?

2023-10-28 20:45
答疑老师

齐红老师

职称:注册会计师;财税讲师

免费咨询老师(3分钟内极速解答)
2023-10-28 21:07

亲,因为法律明确规定了,别除权(优先受偿权)的基础权利是设立在破产人特定财产之上的担保物权(抵押权、质权和留置权),不包括保证债权,所以破产人为他人债务提供的保证担保不享有优先受偿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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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账用户9936 追问 2023-10-28 22:08

老师,非法出售和非法购买都是针对的空白发票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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齐红老师 解答 2023-10-28 22:12

凡是私自买卖发票的,都是非法买卖。非法出售或者购买增值税专用发票情节严重的,将构成非法出售增值税专用发票罪或者非法购买增值税专用发票罪。非法买卖发票强调的是非法买卖行为本身。而且,一般理解而言,非法买卖的发票都是空白发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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