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 要分资产情况的哈 资产不一样 时间不一样 查封、扣押动产的期限不得超过一年,查封不动产、冻结其他财产权的期限不得超过二年。 冻结被执行人的银行存款及其他资金的期限不得超过六个月。
根据《税务稽查案件办理程序规定》,下列各项中税务机关可以依法强制执行的有( )。 A.纳税人甲公司未按照规定的期限缴纳税款、滞纳金,责令限期缴纳逾期仍未缴纳 B.纳税人个体工商户乙死亡,尚未确定可执行财产 C.纳税人丙对税务行政处罚决定不服,且已向具有管辖权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D.经稽查局确认的纳税担保人丁未按照规定的期限缴纳所担保的税款、滞纳金,责令限期缴纳逾期仍未缴纳 E.纳税人戊公司进入破产清算程序尚未终结 正确答案 : A,D 【知识点】行政强制执行实施的一般规定 问题:行政诉讼和行政复议,不是不停止执行具体行为吗?C选项为何不选呢? 纳税人丙对税务行政处罚决定不服,且已向具有管辖权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诉讼本身不会导致具体行政行为停止啊?
根据《税务稽查案件办理程序规定》,下列表述不正确的有( )。 A.采取查封、扣押措施的,期限不得超过30日 B.税收强制措施被复议机关决定撤销的,应当依法及时解除税收强制措施 C.被查对象税收违法行为均已超过法定追究期限的,致使检查暂时无法进行的,经稽查局局长批准后,中止检查 D.当事人被有关机关依法限制人身自由的,致使检查暂时无法进行的,经稽查局局长批准后,终结检查 E.在执行阶段,当事人确有经济困难,需要延期或者分期缴纳罚款的,可向稽查局提出申请,经税务局局长批准后,可以暂缓或者分期缴纳 【答案】ACD 此答案是否有问题, 为什么说查封扣押措施的期限是6个月呢 一般情况下 30日不是对的吗?
根据行政处罚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关于办理税务稽查案件基本原则的说法中,正确的是( )。 A.税务稽查人员对实施税务稽查过程中知悉的商业秘密无须予以保密 B.税务稽查由稽查局依法实施 C.税务稽查人员对实施税务稽查过程中知悉的个人隐私、个人信息无须予以保密 D.税务稽查人员对实施税务稽查过程中知悉的国家秘密无须予以保密 正确答案 : B 【知识点】办理税务稽查案件的基本原则 答案解析 : 选项ACD:税务稽查人员对实施税务稽查过程中知悉的国家秘密、商业秘密或者个人隐私、个人信息,应当依法予以保密。 问题:稽查查封扣押不超6个月的情形指什么? 稽查采取查封扣押的期限一般不超过6个月,重大案件需要延长的经国家税务总局批准,这里指的是那种情形下不超6个月?
累计折旧本年减少数是固定资产清理的数么?
餐饮业的工资计提和发放分录怎么做呢?
A民非组织转让收入300万给B民非组织,B民非组织正常开票纳税后,将此收入300万或者视情况调整数额捐赠回给A民非组织,请问合法合规吗
老师您好,24年的申报表在电子税务局显示不能更正往期的
老师,我们以前缓缴期间有申请的即征即退,没有退,现在怎么申请退这个即征即退呢?还有一个问题就是以前申请的即征即退,可能有有问题,现在要改报表,改的话怎么改呢?是不是只能改一般计税数据呢?
2月新建账,库存现金的期初余额,借方累计,贷方累计根据什么数据录入,目前有一月的资产负债表,利润表,24年到25年1月的明细账和总账
问下老师,1月份的个税是不是就是1月份的收入减扣除项目,老师看下我这个税算的对吗,工资是到账工资没加社保449.所以扣除项目也减449.帮忙看下错在哪里?
老师问一下就是员工实际发生是2500的场地租赁费发票,我们是医疗行业,但是没发票,员工找来很多乱七八糟的发票,有买服装的,玩具的,电动牙刷的,那么玩具和电动牙刷替票我应该放入什么明显科目呢?
银行转入利息怎样入账,写一下分录
老师,之前税务局一定没核建安合同,现在才发现,我们也配合,那滞纳金还要交吗
【解析】(1)选项A:采取查封、扣押措施的,期限一般不得超过6个月;重大案件有下列情形之一,需要延长期限的,应当报国家税务总局批准:①案情复杂,在查封、扣押期限内确实难以查明案件事实的;②被查对象转移、隐匿、销毁账簿、记账凭证或者其他证据材料的;③被查对象拒不提供相关情况或者以其他方式拒绝、阻挠检查的;④解除查封、扣押措施可能使纳税人转移、隐匿、损毁或者违法处置财产,从而导致税款无法追缴的。其他情形下采取查封、扣押、冻结措施的,期限不得超过30日;情况复杂的,经县以上税务局局长批准,可以延长,但是延长期限不得超过30日。
(2)选项B: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依法及时解除税收强制措施:①纳税人已按履行期限缴纳税款、扣缴义务人已按履行期限解缴税款、纳税担保人已按履行期限缴纳所担保税款的;②税收强制措施被复议机关决定撤销的;③税收强制措施被人民法院判决撒销的:④其他法定应当解除税收强制措施的。
(3)选项CD:有下列情形之一,致使检查暂时无法进行的,经稽查局局长批准后,中止检查:①当事人被有关机关依法限制人身自由的;②账簿、记账凭证及有关资料被其他国家机关依法调取且尚未归还的;③与税收违法行为直接相关的事实需要人民法院或者其他国家机关确认的;④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其他可以中止检查的。中止检查的情形消失,经稽查局局长批准后,恢复检查。有下列情形之一,致使检查确实无法进行的,经稽查局局长批准后,终结检查:①被查对象死亡或者被依法宣告死亡或者依法注销,且有证据表明无财产可抵缴税款或者无法定税收义务承担主体的;②被查对象税收违法行为均已超过法定追究期限的;③法律、行政法规或者
终结检查:①被查对象死亡或者被依法宣告死亡或者依法注销,且有证据表明无财产可抵缴税款或者无法定税收义务承担主体的;②被查对象税收违法行为均已超过法定追究期限的;③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其他可以终结检查的。
问题:此答案是否有问题, 为什么说查封扣押措施的期限是6个月呢 一般情况下 30日不是对的吗?
A选项答案不全面 要分情况 有60 也有30的 根据不同情况 第三十条 按照本规定第二十八条第二款采取查封、扣押措施的,期限一般不得超过6个月;重大案件有下列情形之一,需要延长期限的,应当报国家税务总局批准: (一)案情复杂,在查封、扣押期限内确实难以查明案件事实的; (二)被查对象转移、隐匿、销毁账簿、记账凭证或者其他证据材料的; (三)被查对象拒不提供相关情况或者以其他方式拒绝、阻挠检查的; (四)解除查封、扣押措施可能使纳税人转移、隐匿、损毁或者违法处置财产,从而导致税款无法追缴的。 除前款规定情形外采取查封、扣押、冻结措施的,期限不得超过30日;情况复杂的,经县以上税务局局长批准,可以延长,但是延长期限不得超过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