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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师您好,请问加计抵减政策适用于什么行业

2023-10-18 17:41
答疑老师

齐红老师

职称:注册会计师;财税讲师

免费咨询老师(3分钟内极速解答)
2023-10-18 17:42

适用于现代服务和生活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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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账用户6039 追问 2023-10-18 18:18

这个申请的话需要满足什么条件吗?怎么去申请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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齐红老师 解答 2023-10-18 21:04

我要办税-综合信息报告-资格信息报告-增值税适用加计抵减政策声明 服务收入占总收入的50%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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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账用户6039 追问 2023-10-18 21:59

运输公司适用这个加计抵减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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齐红老师 解答 2023-10-18 22:50

运输这个行业是不适用的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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适用于现代服务和生活服务
2023-10-18
生活服务业加计抵减的政策今年还适用,减比例是10%
2023-05-06
您好,这个用加计递减的哈,就是你们开的收入票
2023-02-06
(1)抵减前的应纳税额大于零,且大于当期可抵减加计抵减额的,当期可抵减加计抵减额全额从抵减前的应纳税额中抵减. 借:应交税费-未交增值税 贷:其他收益银行存款 (2)抵减前的应纳税额大于零,且小于或等于当期可抵减加计抵减额的,以当期可抵减加计抵减额抵减应纳税额至零.未抵减完的当期可抵减加计抵减额,结转下期继续抵减. 借:应交税费-未交增值税 贷:其他收益
2021-02-26
你好   根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 海关总署关于深化增值税改革有关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 海关总署公告2019年第39号)第七条规定,自2019年4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允许生产、生活性服务业纳税人按照当期可抵扣进项税额加计10%,抵减应纳税额(以下称加计抵减政策)。 本公告所称生产、生活性服务业纳税人,是指提供邮政服务、电信服务、现代服务、生活服务(以下称四项服务)取得的销售额占全部销售额的比重超过50%的纳税人。四项服务的具体范围按照《销售服务、无形资产、不动产注释》(财税〔2016〕36号印发)执行。 2019年3月31日前设立的纳税人,自2018年4月至2019年3月期间的销售额(经营期不满12个月的,按照实际经营期的销售额)符合上述规定条件的,自2019年4月1日起适用加计抵减政策。 2019年4月1日后设立的纳税人,自设立之日起3个月的销售额符合上述规定条件的,自登记为一般纳税人之日起适用加计抵减政策。
2021-09-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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