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
Q

个体户经营者股东有经营所得,股东又在另一个公司有工资,是不是汇算清缴的时候工资部分调增

2023-10-09 17:02
答疑老师

齐红老师

职称:注册会计师;财税讲师

免费咨询老师(3分钟内极速解答)
2023-10-09 17:04

同学您好,学员您好,是的,对的个体发的工资要调增经营所得

头像
快账用户7725 追问 2023-10-09 20:02

那个体如果是核定征收的需要做出入库吗

头像
齐红老师 解答 2023-10-09 20:23

管理上面还是需要的

还没有符合您的答案?立即在线咨询老师 免费咨询老师
咨询
相关问题讨论
同学您好,学员您好,是的,对的个体发的工资要调增经营所得
2023-10-09
你好 你好,个体户需要把这个所得计入利润总额计算缴纳生产经营个人所得税的
2022-02-26
二者不冲突,但每年6万的法定扣除,汇算时,只能选择一处
2024-12-13
合伙企业的股东(合伙人)取得的经营所得与在其他地方取得的工资薪金所得分别计算,分别缴纳个人所得税,在进行个人所得税汇算清缴时也不一起汇算清缴。 经营所得汇算清缴: 合伙企业的合伙人按照 “经营所得” 缴纳个人所得税,适用 5% 至 35% 的超额累进税率。 经营所得以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总额减除成本、费用以及损失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合伙企业合伙人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有的合伙人选择扣除减除费用(每月 5000 元),有的不选择,则不选择的合伙人不能享受每月 5000 元的税前扣除。 工资薪金所得汇算清缴: 个人取得的工资薪金所得,由支付工资薪金的单位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 工资薪金所得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减除费用为每月 5000 元以及专项扣除、专项附加扣除和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 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包括工资薪金所得、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汇算清缴与经营所得汇算清缴是分开进行的,两者不相互影响,也不合并计算。
2024-11-02
是2个不同的个税,不需要合并的
2023-05-06
相关问题
相关资讯

热门问答 更多>

领取会员

亲爱的学员你好,微信扫码加老师领取会员账号,免费学习课程及提问!

微信扫码加老师开通会员

在线提问累计解决68456个问题

齐红老师 | 官方答疑老师

职称:注册会计师,税务师

亲爱的学员你好,我是来自快账的齐红老师,很高兴为你服务,请问有什么可以帮助你的吗?

您的问题已提交成功,老师正在解答~

微信扫描下方的小程序码,可方便地进行更多提问!

会计问小程序

该手机号码已注册,可微信扫描下方的小程序进行提问
会计问小程序
会计问小程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