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可以的,出一个委托书,委托书上需要三方盖章签字。
请问老师,我公司欠一家供应商材料款十万,现在这家供应商好像有什么纠纷,银行帐户被冻结,法人联系不上。现这家供应商写了一个委托要求我公司把材料款转到一个私人的帐户上,但这私人与该供应商不知是什么关系。请问我公司可以把欠的材料款转给委托的这个私人吗?如果可以转还需要什么资料证明?如果不能转,那这笔材料款我公司该怎么付给对方,或我公司该如何处理?谢谢
老师,下午好,我想问一下对方公司没办法给我们公司开发票,我这边可以公对公给对方公司转账吗?要怎么做账呢?对方公司是养殖企业,不能开建筑服务目前我们公司是小规模纳税人,是不是只需要考虑这笔款项在汇算清缴时调增产生企业所得税就可以了?但是我们跟他们公司没有任何的业务往来,是他们在我们公司挂靠了一个小工程,我们收到业主给的工程款,所以要把工程款从我们对公账户转出给真正的施工老板,但是施工老板有个养殖企业要我们转入他那边的对公账户上往来款是做应收应付吗?但是这笔钱给出去就不会有下文了
老师好我们有个供应商因为涉及官司目前供应商公司的账户被冻结了我们欠对方的钱对方出了一个付款委托单三方盖章,让把款付给对方委托的公司可行吗?我们和第三方公司无任何业务往来,要想付这笔款还有其他能规避风险的方法吗?
老师你好,我想问一下啊,就是说我们公司嗯购进嗯购进那个库存商品,嗯,然后嗯对方也给我们开发票了,然后但是呢,我们付款的话是付给他们个人的,没有付给他们公司,账户嗯,然后他们对方给我们开了一个个人公司委托个人收款的一个证明,就是我附上这个证明,加上那个转给他们个人的那个费用款的这个流水票,然后入账,借库存商品,贷银行存款,然后附上这个嗯委托他们公司个人收款证明,还有转给他们公司个人的这个流水,然后再加上嗯他们对方给我们开的发票,这三张凭证,嗯付这一个分录上行吗?
老师,您好,我想请问一下,我们是建筑劳务公司,负责施工的,去年12月签了一个项目合同,对方去年12月预付了1千万的劳务款到我们账上,在2023年3月份我们开了240万的发票给对方,剩下的没开,后来对方说这个项目做不了这么多量,现在要我们把760万(1000-240=760)的劳务款退回给对方,但是要求我们转到他们另一个公司账上,说他们原来转钱给我们的公司账户不能接收这笔款,他们写个委托书委托其他公司代收这笔退款,这样操作可以吗,涉及风险吗?
4.某商业企业是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某年4月初留抵税额2000元,4月发生下列业务:)购入商品一批,取得认证税控发票,价款为10000元,税款为1300元。(2)3个月前从农民手中收购的一批粮食因保管不善导致毁损,账面成本为5400元。(3)从农民手中收购大豆1吨,税务机关规定的收购凭证上注明的收购款为1500元。(4)从小规模纳税人处购买商品一批,取得税务机关代开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价款为30000元,税款为900元,款已付,货物未入库,发票已认证。(5)购买建材一批用于修缮职工食堂,价款为20000元,税款为2600元。(6)零售日用商品,取得含税收入150000元。(7)将2个月前购入的一批布料捐赠受灾地区,账面成本为20000元,同类不含税销售价格为30000元。(8)外购电脑20台,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每台不含税单价为6000元,购入后5台办公使用,5台捐赠希望小学,另10台全部零售,零售价为每台8000元。假定相关可抵扣进项税额的发票均经过认证并申报抵扣。要求:(1)计算当期全部可从销项税额中抵扣的增值税进项税额合计数(考虑转出的进项税额)。(2)计算当期增
台湾信托商业银行是由什么银行组成
老师您好,年末核算发现费用多了,利润少了,老板希望所得税能多缴点,利润控制大一点,让把部分12月份已付款的费用发票挂预付账款,在一月份计入费用冲抵这部分预付账款,大概一万左右,可以吗?是想在2024年多缴点所得税,不存在少缴税
老师您好,我院信息科耗材采购,二次报价环节,个别单品免费赠送给医院,是否合规。
老师您好,年末计算费用发票多了,老板为了多缴点所得税,让抽出部分12月份费用发票放一月份做费用,挂预付账款,一月份记费用冲预付账款,大概一万左右的样子,可以这样操作吗
老师您好,是这样的,我们年末算了下费用票多了,利润比去年少,老板意思是把部分费用发票抽出来,已付款挂预收账款,一月份再记费用冲这笔预收账款,想多交点所得税大概一万块得费用发票吧,这样做可以吗
老师您好,年末付了一笔费用一万多吧,发票员工没拿回来冲帐,如果一月份拿回来冲帐了,发票日期是12月份的,可以计入一月份的费用里吗
用总公司签合同,可以由分公司收款开发票吗?怎么做账?华创企服工商财税2024-01-0918:30广东关注如果由总公司签了合同,分公司能负责收款开发票吗?一起来看看!总公司签的合同分公司能收款开票吗?提问:如果由总公司签了合同,分公司能负责收款开发票吗?国税总局12366曾经有这么一个提问:监理总公司参加投标,中标后跟发包方签订合同,经三方协议监理总公司授权分公司为发包方提供监理业务,并由监理分公司开具发票及结算监理费。这样开具发票是否可行?税局答复: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明确营改增有关征管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7年第11号)规定:“二、建筑企业与发包方签订建筑合同后,以内部授权或者三方协议等方式,授权集团内其他纳税人(以下称“第三方”)为发包方提供建筑服务,并由第三方总公司签除建筑服务以外的服务合同,总公司对外开票收款,总公司给分公司付款
2021年购入设备,原值50万元,预计净残值10%折旧年限5年,企业采取年数总和法计提固定资产折旧,税法规定采取直线法计提固定资产折旧,则2023年度该业务的所得税纳税调整额为?
一般纳税人,2024年能开2025年的应收的发票吗?怎么入账
这样不违法吗?对方列为被执行人了,本来到账户的款直接被法院执行,如果付款的话我们不是算帮凶了吗
你好,这样不违法的,正规的操作没有问题的,可以的,
而且现在金四期,这到时候发票流和资金流不一致
都委托书了,还有什么问题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