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担保主债权的金额是指在抵押物上所设定的担保中,主债权人可优先受偿的金额。在抵押物变价款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时,抵押权人可以按照法律程序,以抵押物变价款优先受偿被担保主债权的金额。 如果抵押登记约定担保范围与抵押登记的不动产登记证明上写的被担保主债权的金额不一致,一般应以抵押登记的不动产登记证明上的内容为准。因为抵押登记的实际操作是由政府相关部门进行,出现不一致的情况可能是由于登记错误或者信息未更新等原因造成。 如果当事人之间存在争议,可以向当地法院提起诉讼,由法院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案件事实作出裁决。

抵押登记约定担保范围为全部债务但是与抵押登记的不动产登记证明上写的被担保主债权的金额不一致应该怎么处理?被担保主债权的金额是什么意思?
甲乙订立了某大型设备买卖合同,为担保债务履行,丙以保证人身份与出卖人乙订立了保证合同,但约定乙的债权不得转让。此外,丁、戊分别以自己的住宅、小汽车为乙设立了抵押权和动产质权。现乙直接将买卖合同项下货款债权转让给他人,并书面通知了甲和相关担保人,但并未办理相关抵押登记手续,质押的小汽车也并未转移占有。根据合同法律制度规定,下列从权利中可以随货款债权一并转移的有( )。 A.甲向乙交付定金的定金债权 B.丙与乙之间的保证债权 C.丁向乙设立的抵押权 D.戊向乙设立的动产质权 E.乙对该买卖合同的解除权 正确答案 : A,C,D 【知识点】债的移转 问题:CD选项,怎么理解债权转移?怎么理解但并为办理相关抵押登记手续,质押的小汽车也并未转移占有?随债权一并转移为什么这两项也一并转移了?
甲乙订立了某大型设备买卖合同,为担保债务履行,丙以保证人身份与出卖人乙订立了保证合同,但约定乙的债权不得转让。此外,丁、戊分别以自己的住宅、小汽车为乙设立了抵押权和动产质权。现乙直接将买卖合同项下货款债权转让给他人,并书面通知了甲和相关担保人,但并未办理相关抵押登记手续,质押的小汽车也并未转移占有。根据合同法律制度规定,下列从权利中可以随货款债权一并转移的有( )。 A.甲向乙交付定金的定金债权 B.丙与乙之间的保证债权 C.丁向乙设立的抵押权 D.戊向乙设立的动产质权 E.乙对该买卖合同的解除权 正确答案 : A,C,D 【知识点】债的移转 问题:你帮我归类一下约定债权债务不能转让。后债权转让和债务转让的相应的相关法律后果
甲乙订立了某大型设备买卖合同,为担保债务履行,丙以保证人身份与出卖人乙订立了保证合同,但约定乙的债权不得转让。此外,丁、戊分别以自己的住宅、小汽车为乙设立了抵押权和动产质权。现乙直接将买卖合同项下货款债权转让给他人,并书面通知了甲和相关担保人,但并未办理相关抵押登记手续,质押的小汽车也并未转移占有。根据合同法律制度规定,下列从权利中可以随货款债权一并转移的有( )。 A.甲向乙交付定金的定金债权 B.丙与乙之间的保证债权 C.丁向乙设立的抵押权 D.戊向乙设立的动产质权 E.乙对该买卖合同的解除权 正确答案 : A,C,D 【知识点】债的移转 问题:约定不得转让,非金钱债权的转让,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那这里为什么保证人就不承担保证责任??
善意取得不动产,不消除不动产上其他已登记的无权——理解 比如,甲实际拥有的房屋登记在乙的名下,甲在房屋上设定了抵押权,乙将房屋转让给了丙,丙善意取得,但是甲的这个抵押权依然存在。丙即不知道房屋是甲的,也不知道甲在房屋上设定了抵押权。是这个意思么? 那这种情况,如果甲因为借款在房屋设定抵押权,后来钱还不上了,债权人行使权利,甲、乙、丙各自有什么权利,负担什么义务?
我想问一下,实践中账务处理根据每天的每一张发票做一笔会计分录,比如说确认收入,每天确认一次,还是每10天汇总总数确认一次收入呢?每天确认一次发票多的话挺麻烦的。
投标审计流程哪些呀谢谢老师
老师期末会计期末余额就是当初发生的费用是吗
请问一下老师。,企业资产负债表的存货是400多万,实际库存只有100多万。这样会计会有什么风险?
公司是小规模,在国内是做卖买贸易的,现在要给国外一家公司销售,可是没有备案出品,也没有报关出产品,因产品是化工涂料,申报麻烦,海关过去查得严,托运费也贵;国外公司就找了清关,国内的公司开了的 invoice发票过去的,你看国内的公司是不是按正常报税,退税和托运哪一块就不报了,因退税我们退不了,托运哪一块是国外公司自已找的,我们也没有支付,这种情况我们税务和帐务怎么处理,有什么好的方案给予出来。
这个题怎么做,有点不理解原理
请问增值税上个月开发票开错了,次月才发现要冲红,现在上个月开票的29万要缴纳2.8万税,11月增值税要怎么申报
请问增值税上个月开发票开错了,次月才发现要冲红,现在上个月开票的29万要缴纳2.8万税,增值税要怎么申报
请问增值税上个月开发票开错了,次月才发现要冲红,现在上个月开票的29万要缴纳2.8万税,这笔可以不缴纳吗
老师,我如果要考初级会计把子里面的题都刷完了,能考过吗?
被担保主债权的金额就是最终担保的金额范围嘛?
1、被担保债权数额是指有担保主债权的数额应当在抵押合同中确定,尤其是当事人没有约定担保范围的情况下,往往会根据被担保的主债权的数额来界定抵押人的担保范围。2、保证担保的范围包括主债权及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和实现债权的费用。保证合同另有约定的,按照约定。3、当事人对保证担保的范围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保证人应当对全部债务承担责任。风险提示:(1)主债权是主债务合同中约定,债权人要求债务人履行一定支付义务的权利,其应支付的数额是确定的。在贷款合同时,主债权是银行贷款的本金。(2)利息是主债权的合法孳息,它可以是法定利息,也可以是约定利息。主债务合同一般并不规定利息的数额,只确定利息的计算方式。利息的计算期限则从债权发生之日至债权实现之日。分期履行的,则分期计算。(3)违约金是主债务合同约定的当事人不履行债务时应当另行承担的金钱给付责任,违约金是合同中事先约定的。(4)损害赔偿金是当事人因不履行债务给另一方当事人造成的损失,损害赔偿金是违约行为发生后依法确定的。(5)实现抵押权的费用不仅包括评估、拍卖或变卖抵押标的物的费用,也应包括为确认和实现抵押担保范围内的债权而发生的诉讼费或仲裁费、强制执行公证费、保全费和执行费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