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
Q

下午好,老师,请问下我这边有一个单位因为业务不好,所以9月份辞退了员工,然后补偿了半个月的工资,9月份上班7天,我想咨询下8月和9月份7天,还有补偿金加起来就超过了5千了,这样要怎么去发工资比较好?怎么才不用交税?

2023-09-11 15:53
答疑老师

齐红老师

职称:注册会计师;财税讲师

免费咨询老师(3分钟内极速解答)
2023-09-11 15:55

同学,看下对方有没有专项附加扣除

头像
快账用户7754 追问 2023-09-11 15:56

老师,没有专项附加扣除

头像
齐红老师 解答 2023-09-11 15:56

那就分两个月给他发

头像
快账用户7754 追问 2023-09-11 15:56

如果不想交税那是不是只能分开2个月发工资?

头像
齐红老师 解答 2023-09-11 15:59

对的,同学,是这样,或者现在交,明年汇算清缴再退

头像
快账用户7754 追问 2023-09-11 16:08

老师,那我能不能先用现金发9月份的工资,然后算到10月份去

头像
齐红老师 解答 2023-09-11 16:28

你好,同学,是可以的

还没有符合您的答案?立即在线咨询老师 免费咨询老师
咨询
相关问题讨论
同学,看下对方有没有专项附加扣除
2023-09-11
同学,您好,中秋福利要一起加进去申报。
2020-10-12
下午好!对于这种情况,你可以这样处理报销记账: 1. 工资支出:将工资5000元/月记录为“应付职工薪酬”科目。 2. 社保补贴:将1300元/月记录为“其他应付款”或“应付福利费”科目。 当税务登记完成后,再根据实际缴纳社保的情况进行相应的会计处理。希望这能帮助到你!
2024-10-29
你们个人来说,确实是就是不合理,因为单位的原因,发放的晚了,多交了个税。 但是对于税法来说,就是正确的 看规定 依据现行《个人所得税法》第九条规定:扣缴义务人每月所扣的税款,自行申报纳税人每月应纳的税款,都应当在次月十五日内缴入国库,并向税务机关报送纳税申报表。将于2019年1月1日起实施的新《个人所得税法》第十四条规定:扣缴义务人每月或者每次预扣、代扣的税款,应当在次月十五日内缴入国库,并向税务机关报送扣缴个人所得税申报表。因此,扣缴义务人应该在发放工资代扣个人所得税的次月15日内办理申报。 2、如果扣缴单位前期未按上述规定操作,存在“当月代扣的个人所得税,当月申报并缴纳”的情况,那么就需要将扣缴申报期限调整为支付所得的月度终了后十五日内办理扣缴申报。 3、如果没有按照税法规定期限申报,当2019年1月1日个人所得税新税制及专项附加扣除实施时,扣缴单位申报期限有差异,就会产生数据归集交叉,对纳税人按规定享受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政策有所影响。
2025-02-19
你所属期选的几月份 继续教育
2020-09-07
相关问题
相关资讯

领取会员

亲爱的学员你好,微信扫码加老师领取会员账号,免费学习课程及提问!

微信扫码加老师开通会员

在线提问累计解决68456个问题

齐红老师 | 官方答疑老师

职称:注册会计师,税务师

亲爱的学员你好,我是来自快账的齐红老师,很高兴为你服务,请问有什么可以帮助你的吗?

您的问题已提交成功,老师正在解答~

微信扫描下方的小程序码,可方便地进行更多提问!

会计问小程序

该手机号码已注册,可微信扫描下方的小程序进行提问
会计问小程序
会计问小程序
×